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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伊朗人质事件”获释人质获补偿 一天赔1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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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上周表决通过了一项预算法案。该法案规定,36年前发生的“伊朗人质事件”中被扣押美国大使馆工作人员及其家人将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为了这一天,他们等待了3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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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马斯-克福特是这些获释人质的代理律师。为了追讨经济补偿,他们已经上诉了16年。兰克福特告诉记者,“该预算法案包括一项条款,规定根据囚禁天数,这53名人质每人可获得1万美元的日经济补偿。此外,他们的配偶和孩子也将分别获得60万美元的一次性补偿。”他还表示:“对于囚禁者而言,这是那段黑暗过去的终结。”

而美国国会研究服务机构11月出具的报告显示,这些被扣押人质从未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来自伊朗的任何经济赔偿。受外国主权豁免法案和阿尔及尔协定所限,所有诸如此类的行动都以失败告终。

据美国《纽约时报》报道,由于国会为每位人质及家人设置了440万美元的补偿限额,因此,他们具体所得的补偿数额并不明晰。

此次人质事件发生于1979年的11月4日。伊朗伊斯兰革命爆发后,美国驻伊大使馆被伊革命武装占领。大使馆内的人员被扣押444天后,于1981年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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