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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钱不讲正义的恶果及根源


先举几个常见的讲钱不讲正义的典型恶果例子:

例一(医生):中国大陆的所有医院,现在都是先看钱后看病的,所谓“医院职业道德规范”都如同宪法一样是用来摆设而不会实行,病人如果被怀疑没钱结帐那是万万不能看病的。

而且当病人有钱看病尤其是需住院治病的时候,医生都会收取红包,否则便想方设法增加你的医药费从而增加自己的奖金或提成,以至于医疗纠纷层出不穷,一旦发生什么医疗事故,病人家属都会怒气冲霄地找医疗卫生人员报复。(医生本来应该把治病救人放在第一位才是正义,但现在医生讲钱不讲正义了,就把钱放在首位而把治病救人放在次位了)

例二(政客):上举的是医人的医生把钱放在首位,而治国的政客同样把钱放在首位。民主相对于专制来说是正义的,用民主制度来治国也比用专制制度来治国好N倍。

但中国当权政客为了短期经济发展的金钱利益,竟敢派遣军队通过血腥暴力把8964的民主正义运动野蛮镇压下去,使大陆人的民主自由度大幅倒退到连慈禧太后时代的清朝也不如。

结果,在没有民主和传媒监督的金钱挂帅下去全力发展经济,虽然经济是上去了,但政客官僚却大面积贪污腐败了。当治国的政客变成了卖国害民的政客,发展经济就变成了弱肉强食的抢钱自肥经济,贫富悬殊便迅速进入高危地带,犯罪率高居不下,群体抗命事件层出不穷,治安秩序不断恶化,人人处于生命财产毫无保障的险境之中。

例三(环保):保护环境是正义的,污染环境是不正义的;发展经济是为了民生,保护环境同样是为了民生。但搞经济的贪官和无良商家把中共“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方针作为免死金牌,为了减低成本增加收益置环保于不顾,变本加厉地不断污染环境而掠夺财富。而中共为了GDP增长一直没有赋予环保部门杀无赦的尚方宝剑,他们对触目惊心的环境污染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结果破坏民生的巨额不义之财给贪官和奸商赚去了,而GDP增长率也给中共增添了不少执政的合法性,但遗留下来严重环境污染的长期慢性减寿祸患,却要全国人民来承受。大陆近年来各大城市尤其是北京的雾霾天气越来越严重,而受污染的含毒水和含毒田又不断把有害物质传输扩散到各种食物当中,安全食物已越来越少。

所以经济高速发展30余年到了今时今日,大陆人维生的的金钱是增长了,虽然以360美元年收入的中国贫困线标准来看,中国大陆仍然有7000多万人处在贫困线下(如果遵循世界银行定下的日均1.9美元的收入标准,中国的贫困人口甚至要超过2亿),但大陆人维生的温饱都不成问题。不过大陆人维生的长寿要素比如空气、水和食物全部都被不同程度地污染了,癌症村和癌症致死人口也越来越多。
现在不管你多富有,官职有多高,在大陆都难以避免被污染的环境毒害,因此有权有势的家庭都选择移民去环保较好的民主国家定居了。

中国大陆如今偷渡到海外的人数大幅度下降了,但合法移民海外的人数却大幅度增长了,这都说明中国大陆并非宜居之地。改革开放后,虽然经济环境大幅改善,但政治环境原地踏步,而更要命的是自然环境大幅恶化,这造成有经济能力的家庭多数都选择移民,可见民生的问题并没有因为经济起飞而全面解决。

例四(宪法):在1947年之前的漫长历史中,中国是没有正式宪法的,因此数千年来的中国人一直都是无所适从地做人,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做人才是正义,因为根本就没有一个规范公民行为准则的宪法和相关法律作正义的参照物。于是乎,自己做人是否正义一切都只能听从长官的评判,长官说你的行为正义就是正义,长官说你的行为不正义就是不正义,完全就是人治而不是法治。

当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正式生效后,本来可以进入法治的历史阶段了,但可惜中共不承认此宪法,不服从中央的军队国家化命令,而且更进一步地发动了国共内战。中共这样做当然就是违宪的不正义的,不过中共在苏联帮助下打赢了这一场国共内战,在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丛林法则下,它宣称自己是正义之师,国民党政权是反动派,而被统治者害怕被枪杀也只好逆来顺受。

中共不承认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那么就于1949年由中共操控的第一届政协订立了一个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1954年再由毛泽东主导订立了一部正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至始中国大陆拥有一个规范公民行为准则的宪法和相关法律作为正义的参照物了,公民只要守法就是正义,违法就是不正义,中国大陆在推迟了八年之后(47年算起)也总算进入法治的历史阶段了。

但好景不长,三年后的1957年7月,毛泽东违反宪法剥夺了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发起了反右运动,最初毛定为只打右派5千人,但后来被严重扩大化,结果是给空前大量响应党的号召仗义执言的知识分子和民主党派人士,总数为55万余人确定“右派分子”身份,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一直被迫害到1978年后才有99%的右派被平反。

而十二年后的1966年5月,毛泽东发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又再次违宪地把包括国家主席刘少奇在内的一大批干部群众批斗、关押甚至整死了。叶剑英谈文革受害人数:“包括受牵连的在内,受害的有上亿人,占全国人口的九分之一。”(见《叶剑英选集》----人民出版社1996年3月出版)

而邓小平在1980年8月21----23日,于人民大会堂两次接受世界著名的义大利女记者法拉奇采访。法拉奇曾问邓小平:“文化大革命究竟死了多少人?”邓小平说:“文化大革命真正死了多少人,那可是天文数字,永远都无法估算的数字。”
所以从中共领导人都无法准确说出政治运动受害人数来看,中国大陆几乎从未实施过真正的法治。因为实施法治的话必定有法院判决档备案,不可能无从估算受害人数。

自从1957年反右运动开了一个制宪者带头违宪的先例之后,中国大陆再也没有人遵守中共的宪法了。就算文革结束后直到现在,中共统治者为了自己的既得利益都没有遵守宪法第35的规定,给予大陆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统治者带头不守法不正义,被统治者当然也向上看齐而不会守法不会正义。所以中国大陆依旧属于人治的社会,包括宪法在内的所以法律都是一种摆设而不会有人遵守,而这一个有法律但不守法的人治恶果的产生,是由制宪者带头违宪所造成。

通过对以上四个典型例子的分析,都证明了以上四个例子全部都是讲钱或讲利益而不讲正义造成的恶果。如果中国大陆人尤其是领导人是讲正义,将正义摆在首位而把金钱或利益摆在次位,那么这四个恶果根本上就不会产生。因此归根到底,问题的根源就在于没把正义摆在首位。

而再寻根究底为何中国大陆人没把正义摆在首位?这个原因当然就是司法没有独立,从而导致司法无法主持正义,使宪法规定的内容无法实现,说白一点最后根源就在有宪法但没宪政上。

在没宪政的情况下,司法不是按法律来审判而是按执政者的意志来审判,结果许多想守宪法的正义者往往被打成不正义的21种阶级敌人(毛时代)或犯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毛后时代)而受惩罚,而违宪的执政者却平安无事,使正义与非正义完全颠倒了。正义已经不值钱了,只有金钱或利益才值钱,于是乎人人追求金钱或利益而不追求正义,就导致以上四个恶果以及更多恶果的大量产生。

一旦宪政,所有不正义的恶果将被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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