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2月27日下午,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刚通过的计生法修正案举行新闻发布会。修改后的计生法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规定可以生育三孩或及三孩以上。新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为此,计生法涉及生育政策的条款也需要及时修正。此次修法,中国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据知,“再生育子女”指的是生育三孩及三孩以上的情形。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现行计生法规定的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措施以及对失独家庭的扶助等是否调整,新法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证夫妻可以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有关单位应当执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修法过程中,计生法修正案草案曾一度增加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等,并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但由于各方对此分歧较大,根据建议,最终修改后的计生法未采纳相关条款。
中国卫计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表示,即尽管新法当中没有涉及关于代孕的相关条款;但是,政府会继续加强管理,“严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严禁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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