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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抓81只青蛙在菜场销售被抓 判罚2000元


记者今日从江苏阜宁法院获悉,一男子捕捉青蛙81只,被法院判处处罚金2000元,罪名是非法狩猎。

2015年8月31日,男子王某捕捉了81只青蛙去菜场销售,被警方查获。

经司法鉴定,王某捕捉的青蛙是黑斑蛙和金线蛙,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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