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国务院批复了“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调查报告,调查组认定,“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是由突发罕见的强对流天气----飑线伴有下击暴流带来的强风暴雨袭击导致的一起特别重大灾难性事件。事故发生后,官方对涉事的43名有关人员进行了处分,其中,副省级干部1人,厅局级干部8人,县处级干部14人。

“东方之星”号沉船事故致442人死亡
北京时间6月1日21时32分,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所属“东方之星”号客轮由南京开往重庆,当航行至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长江大马洲水道时翻沉,造成442人死亡。事发时船上454人,经救援人员抢救,其中12人生还,442具遇难者遗体也全部找到。
事故发生后,经中国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气象局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详细调查。
调查过程中,专家组先后多次进行了风洞风载模型试验、水池倒航操纵模型试验、航海模拟器仿真模拟试验,还原了事发时气象、船舶行驶和船员操作过程,并先后召开各类会议200余次,对调查情况进行反复研究论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显示,“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是由突发罕见的强对流天气----飑线伴有下击暴流----带来的强风暴雨袭击导致的一起特别重大灾难性事件。受下击暴流袭击,风雨强度陡增,瞬时极大风力达12-13级,1小时降雨量达94.4毫米。船长虽采取了稳船抗风措施,但不足以对抗恶劣气象条件。船舶倾斜进水并在一分多钟内倾覆。
调查查明,“东方之星”号客轮抗风压倾覆能力虽符合规范要求,但不足以抵抗所遭遇的极端恶劣天气。船长及当班大副对极端恶劣天气及其风险认知不足,在紧急状态下应对不力。
调查组还建议,对检查出的在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的43名有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包括企业7人,行业管理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36人。其中,副省级干部1人,厅局级干部8人,县处级干部14人。调查组还责成重庆市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庆东方轮船公司进行了停业整顿。
参与事故调查的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徐祥德向媒体表示,在综合分析气象卫星、天气雷达、地面自动气象观测、现场勘查航拍资料和当事人谈话笔录的基础上,认定事发水域出现了下击暴流,客轮翻沉是由突发罕见的强对流天气(飑线伴有下击暴流)带来的强风暴雨袭击所致。
对于船长是否弃船逃生,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理事长、高级船长宋家慧表示,
船长张顺文没有在事发前弃船逃生。
其逃生经过为:船舶翻沉时,张顺文在驾驶室。船舶倾覆后,他与几名船员一同落水,张顺文在水里摸到左舷窗户钻出水面,随后顺流游上左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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