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在大陆网络实名举报多名在职高官而被拘捕的原《新快报》记者刘虎案再被提及。

原广州《新快报》记者刘虎
该案已得到政治局委员、中共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的批示,不准给刘虎翻案。
警方调查近一年,却无任何铁证支持审判。刘虎重获自由后,依据内地《国家赔偿法》向北京市检察院三分院提出国家赔偿,但该院以各种理由推诿并暗中恫吓刘虎。该报报道称,北京检方之所以有法不依,是得到孟建柱的批示,指如果给刘虎翻案,势必打击政法机关此前进行“清网行动”打击网络谣言的士气。
刘虎曾先在《重庆晨报》、《成都商报》任调查记者,后加入《新快报》调查新闻中心记者。
2013年刘虎成为引发舆论关注的中国南方系媒体《新快报》两名被捕记者之一。另一起是2013年10月19日,湖南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拘《新快报》记者陈永洲。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拘事件是指《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为发表披露中联重科涉嫌销售造假,于2013年10月17日被长沙警方跨省刑事拘留的事件。事件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应,10月23日,《新快报》头版呼吁长沙警方放人。次日,《新快报》再以头版大标题“再请放人”呼吁“一切在法律框架下解决,不能先抓后审”。10月26日,央视《朝闻天下》节目播出陈永洲认罪视频。随后《新快报》高层被撤换。
2014年3月6日下午,正在参加两会的四川团媒体开放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原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谈及《新快报》记者被抓事件时称,中国国家支持舆论监督,政策一直没有变,要为记者履行职责创造条件。但个别记者搞有偿新闻,那是个人犯罪的问题,不会影响新闻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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