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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的中共一党专制下的“寄生党”


笔者在本专栏的上篇文章《共产党坐了天下以后为什么还要偷鸡摸狗?》说的是荣毅仁这位顶着“红色资本家”光环的“从党外人士中产生”的国家副主席居然是一个“中共地下党员”一事因为荣老板故去而被中共政权羞答答地对外公开之后,广大中共党员们都非常奇怪,共产党一九四九年以前“打天下”的时候在“国统区”里发展“地下党”,如今“坐天下”已经几十年了,为什么还要继续干这种偷鸡摸狗的勾当?

更有网友据此相信,既然在被邓小平任命为国家副主席之前即已经连任过全国政协副主席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荣毅仁是在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任上被接纳加入中共的,那么其他所有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的所谓“党外副委员长”和“党外副主席”们岂不也都是中共地下党员?

众所周知,中共政权自一九四九年建立中国大陆政权之后陆续“包养”的“政治花瓶”已经不尽基数。每五年一次的中共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会议,都是要放在同样是每五年一次的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的次年春天召开,主要原因是“两会”涉及的国务院、人大、政协三套班子人事变动,同共产党内的人事变动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不太为外界关注的是,中共治下的八大“民主党派”的全国代表大会,也是五年一次,而且在正常情况下,均是放在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闭幕之后、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大会开幕之前举行。其目的,便是要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建议”,安排即将在全国人大“当选”党外副委员长及常委,在全国政协“当选”党外副主席及常委的高级政治花瓶们,先分别“当选”各“民主党派”的中央领导人。

中共建政之初,毛泽东曾经把一些思想“极左”的“民主党派”成员主动提出的从组织上解散“民主党派”的要求,斥之为“短视”,指示要把他们连人带组织“统统包养起来”,具体并要求将所有“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开支,同共产党各级组织开支一样,全部由“国家”包干,列为共产党统治下的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

决定了“民主党派”由国库开支供养之后,便有了一个具体花多少钱养的问题,说得再具体一点,就是“民主党派”成员的工资待遇问题。既然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民主党派”成员在干部级别上自然要比共产党成员低一格。于是,考虑到共产党领导下的共青团中央与共产党中央机关的部、委平级,于是各“民主党派”便有了套用的标准。从五十年代初期开始,所有民主党派的中央委员会都被定为享受正部级待遇。其下级单位以此类推,都要比所在地的共产党党委和地方政府低一级,比如“民革”在某省的支部,就享受正局级待遇。
不过,与中共中央的多数部级建制中的第一把手都是由政治局委员或书记处书记兼任一样,从多年前开始八大民主党派的第一把手都会被安排出任副国级职务,或是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或是政协副主席。依此类推,各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的一把手,也会被安排为同级政权的人大副主任或者政协副主席。近些年来,中共政权又象民革之类的规模相对大一点的几个民主党派施以进一步的政治恩惠,安排其内部的一把手出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二把手出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依此类推,其第三把手,一定是享受国家正部级待遇的所谓“专职副主席(委)。”

俗话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软”。中共政权供养八大“民主党派”所付出的巨额开销虽然同共产党自身的开销一样,均是来自亿万纳税人的劳动所得,但若没有共产党政权的独裁、专制统治,“民主党派”凭什么让国库支付它们的组织开销?仅基于此,“天大地大不如(共产)党的恩情大”这句歌词,确实是唱出了那些“政治花瓶”们的心里话。各“民主党派”内部之所以也同共产党政权内部一样勾心斗角、争权夺利,说到底就是因为一旦熬成“民主党派”的领导人,虽然没有政治实权,但至少还有生活待遇上的巨大实惠。

最重要的是,只要以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身份“当选”为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或全国政协副主席,由此便成了“党和国家领导人”。虽然从权力角度讲,全国人大的党外副委员长和全国政协的党外副主席与国务院任何一个部的部长都无法相提并论,但从所谓“政治待遇”看,从正省部级晋级副国级,却是提高了一个最关键的档次。

按照中共政权从毛时代沿袭至今的规定,官至中央层面的党、政(包括人大、政协)最高机关的领导人被统称党和国家领导人,但还要分成两等“政治待遇”。而所谓的“政治待遇”则主要体现在所能看到的中央文件的机密等级和享受“政治保卫”的等级----住房及出门乘车等生活、工作上的物质待遇,又是同“政治保卫”的级别直接挂勾的。

按照这个规定: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副职领导人,最高法院院长及最高检察长都与必须是中央政治局委员出任的国务院副总理一样,在内部则被通称为“党和国家二级领导人”,享受“二级政治保卫”待遇,在寸土寸金的京城黄金地段有资格住独立宅院或独栋建筑;另外专职司机、公务员、秘书、家庭厨师外加数名武警侍卫,京城内活动都必须加派警车开道等等特殊待遇,绝对是一种花多少钱都不可能买得到的真正“人上人”的高贵享受。
与此同时,中共政权也还发布相关文件,把对中央和地方各级民主党派的组织的经营开销和专职干部、专职工作人员的人头费全部纳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项目“规范化”、“法制化”。有中国特色的共产党一党专制下的所谓“民主党派”是再典型不过的寄生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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