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本是人际关系中的重要基石。但如今这基石已在香港被自鸣正义的网民和主流媒体的「情色消费」所拆毁。
如果你的日记被偷,放到网上让上亿人观看,然后偷读的人跑来指责说:「你的日记怎麽这样写?」你会怎麽反应?更离奇的是,涉嫌偷你的日记的人和上载到网上的共犯,还被一些网民和主流媒体捧为「媒体英雄」,而努力去抓「日记盗贼」和共犯的警方却被主流媒体骂到满头包,你会怎麽反应?
这就是轰动香港的欲照事件的关键。陈冠希拍下的性爱照片,是他私人的纪录,是他个人的隐私。就和他的日记一样,无论写了什麽内容,爱了什麽人,恨了什麽人,都拥有被隐私权保护的权利。
在文明社会中,隐私权本来是人际关系中的重要基石。但如今这基石已在香港被拆毁,被自鸣正义的网民的「绝对自由」拆毁,也被主流媒体的「情色消费」拆毁。香港陷入恶质品味的狂飙中,让这城市的文明形象被毁殆尽。
如果香港的「艳照门」事件发生在纽约、伦敦或巴黎,肯定当地主流媒体的处理方式不会这样。《纽约时报》、《泰晤士报》或《世界报》肯定不会连续十几天以头版头条的「腥色?」方式处理,也当然不会像香港今天这样,在主流媒体狂飙半个月之后,留下这城市心灵中的一片狼藉,也留下了中小学老师和家长的惊愕、无奈与教育危机。
这也是香港媒体生态中所潜藏的扭曲心态的一次总爆发。因为香港销量位列前茅的几份报章,本来每天就以色情为号召,在它们的副刊中,每天就登载大量的情色文字作为招徕。这次「艳照门」事件可说是它们「天上掉下来的礼物」,「以新闻自由名义」铺天盖地、巨细无遗地予以消费与贩卖。而报章老板也眉开眼笑,看每日销量飙升。
更何况香港的主流媒体还打著「网民自由」的名义,抢占道德的制高点,背后的逻辑是:网民的自由是绝对的,不管那些成年人之间的隐密关系与隐私权。将那些盗窃得来的隐私,供上亿人「观赏」,已让香港扭曲的媒体生态,成为破坏隐私权的共犯结构,也成为被全球文明社会所「观赏」的丑陋。
关键在於香港主流媒体长期以来的「小报化」。主导城市舆论的逻辑都是「小报」的逻辑。香港销量巨大的媒体没有《纽约时报》的素养,而只有《纽约邮报》的狂飙性格。它们「设定」这城市的心理「议程」。心态决定状态,格局也决定结局。这是香港媒体的悲哀,也是香港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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