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结婚,老友相聚,本来是一桩美事,却因为饮酒过量,骑摩托车撞上路边大树,闹出了人命。20出头的儿子车祸身亡后,父母把新郎官和同喝喜酒的同学告上了法院。不久前,南京溧水法院作出判决,一起喝酒的同学都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意外:喝完喜酒后回家,骑车撞上大树身亡
21岁的小李一直在外地工作,2015年3月,他回溧水老家探亲,恰逢同学结婚,新郎官小张请他到家里喝喜酒,小李欣然前往。婚礼上,小李遇到了不少初中同学,多年老同学见面,大家都很高兴,酒桌上喝了不少酒。
醉酒后,小李单独骑着摩托车回家。不料,刚骑了200多米,就撞上了路边大树,小李从车上摔了下来。当时大家都在忙着喜宴,没有人注意到小李这边发生了意外。
直到第二天,小李的爸妈到新郎官家找小李,这才知道他失踪了一夜。察觉到情况不妙,大家分头去找小李,找到他时发现他躺在路边,已经没了呼吸。
出了交通事故,他们报了警。交警部门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小李血样中的酒精含量严重超标,确定为醉酒驾驶,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父母:儿子老实,禁不住同学轮番敬酒
年纪轻轻的儿子,跟同学喝了一场喜酒,竟然出了意外身亡。小李的爸妈悲痛欲绝,把跟他喝酒的同学都告上了法院,要求他们为小李的死负责,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0万。
小李的爸妈诉称,孩子跟新郎官是多年的同学。当天晚上,新郎官小张特意把来喝喜酒的同学安排到了一桌,久别重逢的同学一起喝酒助兴,也不知道到底喝了多少酒。而小李忠厚老实,禁不住同学的轮番敬酒,这才醉酒失控了。酒席结束后,已经烂醉的小李要骑摩托车回家,其他人也不加以劝阻。他们觉得,邀请小李喝喜酒的小张应该保障他的安全,而一起喝酒的同学也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同学:出意外很伤心,但没有劝酒
同学参加自己的婚礼出了意外,新郎官小张也很伤心。他表示,结婚当天,他在家附近碰到了许久没见的小李,便邀请他来喝喜酒。婚宴的时候,他安排小李跟其他同学坐在一桌。婚礼结束后,他才坐到了同学中,后来喝的都是饮料。晚上8点左右,小李自己骑车离开了。在小李离开后,他放心不下,也打过电话给小李,不过电话一直没通,他以为醉酒的小李已经到家了,也没大注意。
其他跟小李一起喝酒的同学们则辩称,酒席上没有劝小李喝酒。有同学称,当时压根没跟小李喝酒,而且自己也提前离开了。还有同学称,自己没有给小李倒酒,都是小李拿着酒来找自己的。
法院判决:一起喝酒的同学都有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李的死是因为醉酒后骑车,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没有安全驾驶所导致的。而他醉酒的原因,则是参加小张的婚宴。
在婚宴上,一起喝酒的同学没有尽到提醒、劝阻等合理注意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作为婚宴的新郎官,小张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最后,法院判决,小张承担5%的赔偿责任,赔偿1.8万多元,其他一起喝酒的同学承担1%-2%不等的责任,分别赔偿1万到7千多元不等。(以上人物均为化姓)
提醒:4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责任
江苏仁阳律师事务所陈明荣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很多情况下,喝酒出了意外,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责任。但是,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只要主观上存在强迫的过错,劝酒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经常办理该类民事案件的法官总结了4种劝酒将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至医院或家中;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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