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一审获刑十一年 利用性爱视频敲诈勒索
微信认识的好友竟心生歹念,在温存之余,男子用手机偷拍下自己与女子的性爱视频,并借此多次敲诈勒索女子。2016年1月5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王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约会后偷拍下性爱视频 男子四次敲诈五十万元
42岁的王某是浙江平阳县人,初中文化的他在温州市区经商。2013年2月,王某通过手机微信认识了小琳(化名)。
2014年3月16日、4月9日,王某与小琳在宾馆开房发生关系。趁小琳不备,王某用手机偷拍下二人的性爱视频。
此后,心生歹念的王某不断利用这一视频向小琳敲诈。
2014年4月30日,王某通过微信联系小琳,声称自己要打电话给小琳的丈夫,告知两人的关系。王某以此为要挟,向小琳索要10万。小琳因为害怕事情暴露,被迫将10万元现金在指定地点交给王某。
看到小琳乖乖交出钱,王某仿佛找到了一棵摇钱树,同年8月11日、9月26日、11月6日,王某再三向小琳敲诈,他声称自己手上有两人性爱视频U盘,以公开视频相威胁,先后三次向小琳索取20万元、10万元、10万元。
2014年月6日,王某还曾向小琳写下保证书,表明这是最后一次“借钱”,自己以后不再用视频向小琳敲诈钱财,也不会再保留上述视频。
小琳担心害怕事情败露,迫于无奈,先后将40万元通过银行转账给王某指定的账户。
平静的日在还没过半年 他再一次狮子大开口敲诈
自己被迫交了50万元息事宁人,本以为王某会就此收手,可小琳的安生日子还没过足半年,岂料到了2015年4月28日,王某再一次狮子大开口,开口便向小琳敲诈50万元,并发威胁信息给小琳,催促她尽快给钱。
这一次,王某威胁小琳,如果不给钱,就将二人的视频刻录成25张 ,用快递寄到小琳的工作单位。
为了逼迫小琳尽早给钱,同年5月1日,王某还填写了10多张快递单,并用手机拍照后发给小琳,借此催促小琳。
小琳被逼无奈,几番思想挣扎之后,她最终选择报警来终结此事。她假意配合王某的要求,双方谈好以20万元“了结此事”。
同年5月4日下午,二人在指定地点见面,王某将25张空白光盘和1个载有二人性爱视频的U盘交给小琳,小琳将20万元放在桌上,王某还没有将钱拿到手,就已经被警方抓获。
法庭上,王某辩称,小琳先后4次给他的50万元,属于自己向小琳借的钱,并不承认自己在敲诈勒索对方。王某交代,这50万元得手后,他全部用于赌博早已挥霍一空。
鹿城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的方法,多次索取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处罚。鉴于最后的20万元属于敲诈未遂,对王某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责令王某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50万元,返还给被害人小琳。至于王某的作案工具,包括光盘25张、U盘2个、银行卡1张、手机1只,则全部予以没收。
王某为什么会获刑十一年?法官介绍,根据法律规定,敲诈勒索达到4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中,公诉机关也建议量刑十年至十一年六个月。王某因敲诈勒索涉案金额为50万元,故而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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