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英国外相会见王毅提香港书店事件遭呛

声明:本文转载自 「聂振宇博客」,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香港巨流传媒合伙人、铜锣湾书店老板李波失踪事件继续发酵。正在访华的英国外相哈蒙德表示,李波持有英国护照,英方已要求香港与中国内地当局妥善处理。

文章配图

香港铜锣湾书店专售大陆政要相关书籍

中国外交部长王毅1月5日在北京同来访的英国外交大臣哈蒙德(Philip Hammond)举行会谈。哈蒙德在回答BBC记者提问时表示:“我在这个下午向王毅外长提到了有关问题,我们寻求获取任何有关信息,无论是香港还是中国当局所掌握的信息。我们的看法是,《基本法》与《中英联合声明》(所订明的)‘一国两制’制度,意味着要是有人违反香港法律,有关问题必须在香港由香港的司法体系来解决。”

哈蒙德强调,“正如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提醒我们,这正是‘一国两制’的重要部分。我们希望无论李先生身在何方,要是他被起诉任何罪名,这些罪名的审判会在香港进行。”王毅紧接回应表示:“我要向你强调的是,中国中央政府对香港的政策没有任何的变化,我们将会继续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你提出的这个个案,我首先要告诉你的是,根据香港《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他首先是中国公民。在他本人和他的家属,以及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还没有作出表态之前,我看各方没有必要做各种各样的无谓的猜测。”

英国驻北京大使馆发言人5日也呼吁香港当局和中国政府确定其公民的下落,保障其公民的福祉。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5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我不了解,所以我也没有办法具体评论。但你提到英国有一些言行,那我想指出的是,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香港事务纯属中国的内政,任何外国都无权干涉。而且我也想指出,根据香港的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凡是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含香港的人,以及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法规定的,具有中国国籍的条件者,都是中国的公民。”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在谈到事件时则表示,特区政府高度关注,各部门已着手协调跟进。根据“一国两制”的安排,以及基本法的规定,只有香港的执法人员有权在香港执法,香港以外的执法人员无权在香港执法。
“真伪难断,疑问重重”德国之声称,李波1月3日向铜锣湾书店员工发去一份传真报平安,在香港引发更多疑问。一些民主党和新民党的立法会议员表达了对李波是否确实"采取自己的方式返回内地"的质疑,因为李波此前一直拒绝回内地,而且据他妻子说,李波没有携带自己的回乡证。香港警方也没有查到李波的离境记录。

但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则认为李波若被大陆方面拘禁,不可能发送传真。另一名亲北京的议员也指出,从以往的经验看,大陆执法部门不会在香港对本地公民采取行动,而是会利用目标在大陆的时候予以拘捕。支联会秘书长李卓人表示,这封传真恰恰显示李波可能受到大陆执法人员的调查。

《纽约时报》称,这五人都与出版对中国最高领导人具有挑衅性的书籍有关。香港人担心,保证这个英国前殖民地有独立政府和法律体制的历史性协议可能已经遭到严重的破坏。人们对情况的最坏猜测是,为了压制他们的声音、查出他们在内地的消息来源,这五个人都被北京派来的人绑架到内地关押起来。《美国之音》猜测,李波可能被绑架到中国大陆,是北京在一国两制的香港侵犯公民权利的最新迹象。香港版商鲍朴称,“李波一案是格局的根本改变(game changer),显示一国两制已经完全崩溃”。

中国《环球时报》社论指出,李波在1月3日给其妻的亲笔信中表示“以自己的方式回到内地”,并配合调查。现在一些人仍要细究何为“自己的方式”,质疑还是内地警员去香港把李波“抓回内地”,认为这属“越境执法”,违反《基本法》。铜锣湾书店虽开在香港,但它很大程度上面向内地读者出版、销售政治书籍,因而事实上双脚跨到香港和内地两个社会中。它给内地维护秩序制造了特殊干扰,挖了内地法治的墙脚。内地围绕它开展调查,不仅“理”站得住脚,也是符合中国法律的。

至于让李波出现在内地“有关部门”符合不符合《基本法》,关键看李波是以什么方式进入内地的。如果是内地警员去香港对李波采取强制行动,把他“五花大绑”塞进警车带过检查站,那肯定不行。然而全世界的强力部门通常都有规避法律让一个被调查者进行配合的办法,既达到开展工作的目的,又不跨越制度的底线。

香港热衷反对派政治的人还是要搞清“一国两制”的实质含义,不应幻想“两制”高于“一国”,认为在香港怎么搞危害内地和国家的行动都没事。把这个问题想通了,就更容易把各种细节真正看清楚。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