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月7日,中共最高检整合组建的新反贪污贿赂总局(下称反贪总局)迎来首任局长卢希。公开报道显示,卢希此前刚刚被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值得一提的是,这是反贪总局成立20年来首位“高配”女局长。

中共新反贪总局首任女局长卢希
据《检察日报》消息,1月7日晚,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最高检党组会,传达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特别是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以及副检察长姜建初、检委会专职委员兼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卢希列席会议。这是卢希首次以反贪总局局长身份亮相公开报道。
此前的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已任命卢希为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最高检副检察长邱学强曾表示,新反贪总局局长由一名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兼任。
同时,最高检官方2015年12月披露,新反贪总局一局局长为原反贪总局局长徐进辉;二局局长暂时空缺,副局长为最高检渎职侵权厅原副厅长李忠诚;三局局长为原反贪总局副局长孙忠诚;四局局长为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原厅长宋寒松。
现年57岁的卢希,1979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北京市委政法委干部处处长,2009年任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2013年7月任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至今,在北京市七名副检察长中排名第一。此番履新最高检反贪总局局长,卢希成为该局首位女局长,也是首位高配副部级的局长。
陆媒财新网报道称,卢希在任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长期间,该院办理了央视大火案、黄光裕案、股市“黑嘴”汪健中案、故宫盗窃案等一批要案。同时,该院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等多次获得高检院、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授予的荣誉称号。
卢希对反贪工作并不陌生。2012年,在大连举行的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四届研讨会上,她曾就跨国腐败犯罪资产追赃发表观点。她认为,在国际反腐合作实践中,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这两种追回方式各有优缺点,可以有机衔接,共同发挥作用。
她表示,中国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增设了贪污贿赂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可以通过请求他国执行的方式追回外流的腐败资产。但由于各国法律关于腐败犯罪的认定、刑罚的手段、适用的证据规则等各不相同,刑事没收请求必须满足被请求国的国内法规定才能获得认可,给通过刑事诉讼追回腐败资产带来困难。
民事诉讼的一大优势是证明标准通常要求较低,且不受被告人缺席的影响,适用范围更为广泛,较刑事诉讼更容易进行。然而民事诉讼耗时较长,境外诉讼一般都必须聘请当地的知名律师或专业律师,诉讼费用昂贵。
卢希认为,选择何种追回方式应根据个案情况、资产流出国和资产流入国的关系、资产流入国的法制状况等因素具体分析。同时,刑事追赃制度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仅靠《刑事诉讼法》的修订远远不够,还牵涉到个人财产申报登记、金融实名制、现金管理、反洗钱制度的完善及国际、区际司法合作等多方面。
卢希曾表示,“群众不仅聪明,还很勇敢。我们收到的举报,实名已达70%,都是真名真姓”。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大反腐力度,中央纪委移交最高检的省部级官员贪腐案件越来越多,反贪总局办案压力增大,人力捉襟见肘。组建新反贪总局,被认为是最高检加强与中央纪委对接的重要举措。
2015年1月,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即表示,今年将整合组建新反贪总局。他在当月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指出,经中央批准,最高检将调整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机构,整合组建新的“反贪污贿赂总局”,强化直接侦查、指挥协调、业务指导等工作,加强一线办案力量。值得一提的是,历任反贪总局局长多有地方检察院任职经验。
反贪总局成立于1995年11月,是最高检内设的局级单位,下设办公室、侦查一至三处、业务指导处、侦查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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