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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如何用法律反击色情指控?


快播案庭审落幕,舆论狂欢未央。这场2016中国互联网开年第一案,借助网络文字和视频直播,将控辩审三方均置于“显微镜”下,不仅引发了网民的强势围观,更成为了一场段子的狂欢。但在网民几乎一边倒的“挺播”之外,亦有媒体发出不同声音:众声喧哗之中,快播到底应否得到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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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辨清“快播”的罪与罚

虽然《人民日报》与新华社的两文看似观点针锋相对,分别强调实体和程序,但两家其实并无本质分歧,均倾向于认定快播有罪。从新华社文中“狡辩的权利”、“正是因为存在黑色是白色的反驳,证明黑色是黑色才更有意义”等措辞看,在“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背后,对于快播本身,仍然是“不认同你说的每一句话”,归根结底,两家不过是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

有政法委背景的微信公众号“长安剑”则剑指“谁是这场大戏中的真正赢家?”文中首先也赞扬了此次庭审直播的重要进步意义,然后批评该案的公诉意见确实不够专业,“法、检两家,痛定思痛,如果能反思需加强各领域专业学习,能力才是王道,就算有成果。辩护人赢了,赢了名气就是赢了未来的收入预期。公众也赢了,除了看免费大片,还顺带普及了法律常识。”之后话锋一转,该文援引相关判例及法条,认为在这场热闹的官司背后,“输家是王欣,不知道他有没有发现,他是唯一一个真正被带沟里的买单者”,并以老大哥的姿态规劝王欣,“哥们儿,别再拿技术和情怀说事儿了,抬头看,一把法律的利剑,高高悬在那里”。

从快播庭审后的网络舆论看,网民几乎一边倒的支持快播。一位互联网研究人士指出,在“快播无罪、技术无罪”的声浪中,自然不乏大量曾受益于快播视频资源的铁粉,但在网民借“律师天团吊打控方”狂欢背后,也不免有网民长期压抑的、对公权力逆反心理的集中爆发。
日本人如何反击色情指控?

骇世名片《感官王国》,日文名为《爱的斗牛》(爱のコリーダ),是日本影像史上第一部“本番”电影。所谓“本番”,是相对于“拟似”而言,即拍摄男女演员真正的性场面,而不是使用美术技巧或摄影技巧达到效果。影片改编自1936年真实发生的“阿部定事件”,讲述一个名为阿部定的女子和她的雇主吉藏之间的极致性爱,以阿部定在交媾时切下吉藏的男根为终结。在现实中,阿部定以杀人和破坏遗体罪被告上法庭,并承受惩役六年的判决。在戛纳,这部影片被评价为“发掘日本传统庶民文化中的性爱赞美传统,对长久以来因宗教而受到性压抑的欧洲社会进行了挑战性的敲击”。

1975年,《感官王国》的导演大岛渚与法国著名制片人阿纳特·德曼沟通,拟以法国资金拍摄一部以日本为背景的桃色电影。但1975年4月26日法国全面解禁色情片,戛纳国际电影节上色情片遍地开花,许多导演甚至亲自出演。消息传来,他决意挑战硬性色情片。

大岛渚刻意采取“法国定制”模式来完成《感官王国》。即胶片从法国运来,拍完后不冲印毛片(术语:指粗剪电影胶片素材),原样封存后直接送回法国冲洗和剪辑。按照日本法律,这属于“来料加工”,只需正常报海关即可,不用经受内容审查。但困难在于不能根据毛片和决定是否需要补拍。《感官王国》一气呵成,1975年12月完成拍摄后胶片运回法国,1976年1月在法国完成冲洗,大岛渚赴法,2月中旬完成剪辑,5月在戛纳上映时万人空巷,10月“洁本”以法国电影身份在日本公映。但 “无论《感官王国》的内容如何,因为它的全本不能公映,它就只能作为色情片存在。”

这么做,只因为大岛渚不但懂法语,还懂法。大岛渚是根红苗壮的科班法律出身。他的法律理想,来源于幼时熟读的红色书籍中看到的一个名字----泷川幸辰。京都大学法学部教授泷川幸辰教授于1932年提出“所有犯罪均来自国家组织的恶”的观点,被已进入战争状态的日本政府判定为赤化分子而遭罢免,引起他的同僚、法学部31名教员全员请辞,其中多数后来成为东京大学法学部的骨干。

他熟悉的刑法第175条,包括散布猥亵物罪、猥亵物陈列罪、猥亵物贩卖目的所持罪。即散发、贩卖或者公然陈列猥亵的文书、图画或者其他猥亵物。因为猥亵性固定在这些物品之上,存在广泛传播的可能性,在此意义上,具有很强的法益侵害性。因而比起公然实施猥亵行为而受到6个月以下惩役或30万日元以下罚金,让人观赏猥亵电影等行为所构成的此罪,法定刑更重,将受到2年以下惩役或250万日元以下罚金。该罪的判决是以存在于一般社会的良知、社会一般观念作为判断有无猥亵性的标准。但是也有论者指出,“在价值观日趋多样化的现代社会,以刑法来强制维持一定的性道德并不合适。”
然而,大岛渚随后仍身陷诉讼。他于1976年6月出版的书籍《爱的斗牛》,除影片台本等文字外,还刊登了25幅剧照,其中有21幅表现了男女交媾时裸露的身体。因此他和出版商三一书房社长竹村一被日本政府据“猥亵文书图书贩卖罪”为由提起公诉。此即日本法律相关书籍上多被记载的“《爱的斗牛》事件”。

官司长达六年。

此前的散布猥亵物罪审判实务中,争议的焦点在于,对于某些可称之为具有艺术性、科学性的文书(通俗点儿叫“内容”),如何判断其是否具有猥亵性。既有案例的做法是,如果能部分性的认定(涉案对象)具有“猥亵性”,即便具有高度的艺术性、科学性、也不能改变其猥亵性。这采取的是一种“对部分内容的部分性评价”的方法。也有判例在判断文本是否具有“猥亵性”时,根据“将其作为一个整体看待之时,能否认定其主要引起读者的好色趣味”来进行判断,从而显示了“对整体内容的整体性评价”这种态度。从大多数结论上看,更多的主张认为,露骨的春宫书、画或者影像肯定具有猥亵性。那种主张通过正面比较衡量猥亵性与艺术性、思想性价值来划定处罚范围的观点,无疑是认可国家可介入对学术、学问的内容的考察,并可就此作出价值评判,这种做法是否合适,值得怀疑。

桃色电影相关判例的庭辩争论焦点,就基本上围绕“是猥亵还是艺术”展开。学界有观点认为,在剧场放映猥亵电影行为供人观看的,成立公然陈列猥亵物罪。

第一次开庭时,面对检察官的“猥亵”罪名指责,大岛渚一反既往判例的焦点坦然辩道:“我不会采取既有的那种‘是艺术不是猥亵’的主张。猥亵只存在于有猥亵思想的人心里。我想问,‘猥亵有什么不好?’”他以缜密的思维进行了无罪辩护:刑法第175条(散发猥亵物罪)违宪。

1981年终审时,大岛渚作出最终陈述,焦点逸出了事件本身,放在了作为电影《感官王国》素材的阿部定事件上面。他大篇幅陈述阿部定对于吉藏的爱,由此上溯日本民间性风俗的压制与解禁史,论证一部分既得利益的知识分子如何用“猥亵”这个法律生造词汇营造了对恋爱的歧视感,从而证明阿部定和吉藏这一对爱人是江户时代町人(商人、匠人等地位较为低下的庶民)的遗存----町人不仅仅是在观念上、而且在具体的衣食住行的形式上,通过对性的肯定而构筑了丰饶的文化。他“与法律用语作斗争,须要一边沿袭其用例,一边将其虚无化,才能迂回曲折地达到目的。”

1982年6月,东京高等裁判所宣判大岛渚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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