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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起诉2名双面间谍:刺探机密泄给大陆


台湾检方侦破一起“双面间谍”案,台军情局退役少校王宗武奉命赴大陆进行情报搜集,没想到被大陆吸收;他返台后吸收退役上校林翰刺探“军情局”派驻大陆、海外人员名单等机密泄露给陆方。案件经台湾“高检署”侦结,依外患罪及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起诉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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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宗武被策反后未通过忠诚测谎

台湾检方调查指出,被告系退役少校王宗武、退役上校林翰,2人曾两度接受陆方招待,同赴新加坡、马来西亚旅游,交付情报并收受报酬。台湾军情局获报后呈报国安局,全案交由调查局国安站侦办,国安站监听、监控两年多,并于2015年3月间展开搜索侦办。

《中国时报》称,王宗武是台湾军情局情报人员训练班75期结业,林翰是82期结业。调查部门怀疑王宗武自1993年起奉军情局指示4度以商务掩护在大陆搞情报;大陆获悉他的身份后于1995年策反他。王宗武涉嫌将台军情局本部人士、派驻大陆人员名单泄露给大陆方,并获得陆方每年固定的1万至3万美元报酬;同时王宗武另提出情报专案给陆方,得到陆方奖金1万美元。

2005年,王宗武因返台进行“忠诚测谎”未过关,申请退役。退役之后受陆方指示在台发展下线情报人员。为搜集情报,他积极参与军情局同学及学长弟餐叙以期吸收下线,2013年年底在饭局吸收到学弟林翰。

《中国时报》还指,林翰为退役上校,曾派驻日本,退役后投资酒店,为某知名酒店特助。2015年3月被传唤后,林翰坦承确实有将情报员名单及机密文件交给王宗武,再由王转交大陆方面。调查部门称,王、林两人曾两度接受陆方招待,同赴新加坡、马来西亚旅游,交付情报收受报酬。

台湾刑法规定,国民对国家负有忠诚义务,为防违反成立外患罪。其中“将本国军事上之秘密予以泄漏,或将其交付外国”即犯罪成立。军情局获悉后呈报国安局,全案交由调查局国安站侦办,国安站监听、监控两年多,2015年3月展开搜查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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