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016年1月12日,雇有多名维权律师的中国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的多名律师及其助手被当局正式逮捕,部分罪名为涉嫌“颠覆国家政权”。

锋锐律所律师刘晓原12日证实,该所主任律师周世锋、律师王全璋与实习律师李姝云的家属当天接到了天津市警方的逮捕通知。他已经看到了有关的逮捕通知书。
与此同时,河南律师任全牛也称,他所代表的锋锐所李方平律师助理赵威也被以同样罪名批捕。综合各方消息,天津市公安局是在1月8日同时取得三人的逮捕批准。
据悉,被正式逮捕的这名律师助理是网名“考拉”的赵威。她是中国知名维权律师李和平的助手,于去年7月10日被警方从家中带走。与赵威一同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的还有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周世锋、律师王全璋和实习律师李姝云。锋锐所的另外一名律师王宇以及另外两名律师谢燕益和谢阳被批捕的罪名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此前,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曾发声明指出,2015年7月到9月期间,中国当局在各地拘捕了三百多名人权律师和活动人士。很多情况下,官方媒体随后就发表对这些律师、维权人士的不实指控,并播出部分在押人员的“认罪”视频,抹黑相关人员及其工作。赵威等人的被捕,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失踪半年多后发生的。
有美国背景的媒体美国之音的消息称,天津市公安局出具的逮捕通知书显示,赵威被正式批捕的日期是2016年1月8日,目前被羁押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赵威的代理律师任全牛对美国之音表示,赵威被捕的罪名“颠覆国家政权”与原先设想的不同。他说:“原来是‘煽动颠覆’,现在变成‘颠覆’,不知道什么原因。单从字面上看这两个罪肯定是不一样的,表现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颠覆要求有行为上的、实例上的威胁。煽动主要还是言论上。”
资料显示,中国刑法规定,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首要分子,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积极参与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相比之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两字之差,但刑罚要轻得多。中国刑法规定,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诺比尔和平奖获得者刘晓波曾于2009年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消息还称,赵威的丈夫游明磊表示,对赵威被当局冠以“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逮捕感到愤怒。他说:“因为她这么一个20出头的小姑娘,91(年)的嘛,做一个律师助理,也刚刚做这行不久。你说她一个小姑娘手无缚鸡之力,她凭什么去颠覆你一个几千万党员、几千万军队的政府啊?这是毫无理由、非常荒谬的一件事。”
赵威来自河南,2013年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新闻专业,热衷于公益事业,2014年开始做李和平律师的助理,参与过“平冤大篷车”和“江西高院门前捍卫律师阅卷权”等维权活动。赵威的律师任全牛也表示,当局给她冠上“颠覆政权的”帽子有点太大了。“她的所作所为就是毕业以后想真实的颠覆,我想她也不具备这个能力,也没有时间去做这么多工作。”
游明磊表示,由于赵威所被控的罪名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因此自从她7月10日被带走以来就一直没有与她见过面。他说:“我委托的律师是河南的任全牛律师。根本见不到,提交了几次会见申请,全部被驳掉了。家属更不可能见面。”
赵威的律师任全牛表示,自己对案情的了解也不比外界多多少。他认为,赵威被控“颠覆国家政权”可能是当局想把她和其他几位被捕的维权律师当成一个“犯罪团伙”。游明磊表示,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赵威背后的目的是李和平律师。
李和平是中国知名维权律师,常为异议人士、强拆受害者、法轮功学员等弱势群体维权。2008年6月,李和平与其他两名中国人权活动人士李柏光和王天成在白宫受到美国前总统小布什接见,当时他们三人前往华盛顿领取美国民主基金会授予的2008年度宗教民主自由奖。去年7月,李和平在中国当局的“7·09大抓捕”行动中被天津警方带走至今。
目前,在 “7·09大抓捕”中被捕的维权律师、维权人士的家属已陆续受到警方的逮捕通知。“当局(这么做)是为了达到一个震慑的目的,”任全牛律师说,“现在国内存在一种很大的恐怖气氛,导致很多人不敢发声,不敢做一些事情。相比以前,自我的审查更严格了,确实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多家西方主流媒体对此事做了报道和评论,它们普遍指责中国司法当局“打击捍卫人权的律师群体”,有的称这是“空前的镇压”。中国互联网上有一些人通过支持、同情助理赵威“考拉”表达对逮捕及公诉上述7人的反对。
对于此番舆论风向,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环球时报》刊文斥责称,他们的逻辑是:一个24岁的女孩就能对国家“煽颠”吗?这个国家是否太脆弱了?我们认为,这些律师和助理被依法拘留、刑侦,然后逮捕并提起公诉,但最终他们的罪名是否成立,只能由法院做出裁定。在此之前,知情人和舆论可以做案情分析,但都不应该为他们做有罪或无罪背书,尤其不应搞“舆论审判”,向法院施压。
则指出,中共十八大之后,中国的法律环境一直在进步,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一系列冤案的平反,不仅给予当事人补偿,更给司法系统官员以震慑。习近平领导的中国,正在进行一场庞大的涉及中国政治社会各个层面的改革,这是所有的共识。高瑜案的轻判监外执行,铁流、浦志强的缓刑,应该是中国社会进步的另一证据。当然,在在政治宽容度上,距离很多人的期望可能还有很大的距离,但要看到,其中的改变也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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