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北京市公安局举行“网警志愿者”发布会,宣布已筹建“网警志愿者”队伍,协助“首都网警”进行网络巡查执法,这被称为是继“朝阳群众”“西城大妈”“海淀网友”“丰台劝导队”之后的北京第五支“王牌群众力量”。这也是自2015年6月“网络警察”集中上线并公开执法之后,北京警方维护互联网治安的又一重大举措。
坚持走群众路线,善于组织和发动群众,被认为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一大优势,这在此次北京“网警志愿者”队伍的筹建中再次得到了体现。如同历史上依靠群众力量取得革命胜利、进行现代化建设一样,在互联网时代的今天,若能够发挥群策群力,加强对互联网秩序的治理和维护,不失为执政者的一项可行选择。
对于中国互联网安全发展而言,网警志愿者的上线确实很有必要。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今天,网络以其更便捷、开放、多元、自由的特点已成为一种新的公共社会运行形式,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联系日益紧密,所以,网络空间同样需要秩序,同样需要法律和警察这种运行于现实社会中的治安机制加以引导和管理。
正如官方此前所表示,“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一样,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要负法律责任。互联网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也给网络社会治理带来严峻挑战,各种传统犯罪不断向互联网渗透。”
据北京市公安局介绍,自2014年起至2015年12月止,“网警志愿者”已有成员3000余人,累计举报各类违法犯罪线索1.5万余条,涉及诈骗、淫秽色情、网络赌博、吸贩毒、谣言等多个方面。可见,网警的上线以及“网警志愿者”队伍的筹建,对于净化网络空间与风气、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维护网络秩序与安全确有积极意义,因此获得在舆论上获得一定认可。
然而,网警及其志愿者的上线,也让不少公众有所担忧和质疑。首先,公众担心,网警志愿者因其自发自愿性,素质水平良莠不齐,协查范围规定无度,在其发挥作用的过程中会否会造成公众隐私以及其他正常合法权利受到侵犯。其次,公众担忧网警志愿者的活跃是否会挤压网络言论空间,对网络自由空间过度敏感乃至进行打压,使以开放、多元、自由为生命力的互联网出现人人自危、“万马齐喑”的局面。再者,公众担心网警志愿者不规范的网络活动监测和举报,会使得执政者难以观察到网络舆情的变化,不能使网络发挥出应有的舆论监督作用,甚至破坏真实的民意,误导网络舆论。能否化解公众这些担忧和质疑,对于新生的网警志愿者群众组织来说是一大考验。
必须意识到,对于互联网这一人类“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应精心呵护和培育其发展,对于网络空间的维护和治理,如何做到不扼杀互联网存在的积极因素,如何不抑制其蓬勃发展的积极方向,这是在网络空间的管理过程中要谨慎对待的议题。尤其相对于变化更快速的网络空间来说,人类对于网络的管理往往更显滞后。因此,对于网警的执法活动也应配备合理有效的规章制度和法律可循,对于网警志愿者群体,也应当加强培训和管理做出一定的规范,从而才能避免可能会出现的执法“自由裁量权”无度、个人喜好意愿扰乱网络空间正常秩序、肆意滥权妄为的“无法无天”的行为。
应当看到,对于北京公安局此次征召“网警自愿者”,还是得到了公众的积极响应,这既显示北京警方擅长发挥群众的社会力量,又说明公众改善网络环境生态确实有着积极的诉求。也正是因此,对于北京警方来说,就更应坚持健康积极的网络管理方向,不可背离“网警志愿者”等群众治安组织筹建的初衷和工作重点,避免授人以柄,这样才能在最大程度发挥“网警志愿者”正面作用的同时消解外界的担忧和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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