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至14日,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七常委出席,部署2016年的反腐工作。令人意外的是,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打破由中纪委书记先做报告的惯例,率先发表讲话。陆媒指,此举意味着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突出党委在反腐中的核心地位。

王岐山出席中纪委第六次全会
据陆媒透漏,延续了22年的政治惯例是,中纪委书记先作工作报告,之后总书记发表讲话。自1993年以来,中共总书记每年都在中纪委全会上发表讲话,表明了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立场。而2016年1月12日的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打破惯例,率先发表讲话,为反腐工作定调指路,落实责任。
他表示:“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中纪委全会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风向标”,也是观察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窗口,其重要性决定了议程的严谨性,不会轻易变化,而议程一旦变化,则意味着重要信号的释放。
15日,在中纪委六次全会新闻发布会上,中纪委副书记吴玉良介绍了这一程序变化的深意。他表示,一是,这次全会调整了议程,先请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之后王岐山再做报告,这是中央纪委常委会认真研究,请示中央同意的。
二是,根据党章的规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的领导下工作,地方各级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工作,是双重的。
三是,总书记首先发表重要讲话,有利于我们更好地领会中央的精神,贯彻中央的要求,做好新一年的工作。这看似是一个程序上的调整,实质上是反映了中央纪委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政治态度。
四是,从会议情况看,学习讨论更加充分,认识更加统一,方向更加明确,效果很好。
一般人可能认为,主抓党风廉政建设、打击腐败的往往是纪委“唱主角”的事,而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事实绝非如此。
早在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印发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规定明确: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而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也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何谓主体责任,何谓监督责任?通俗些说,就是党委要对制定、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负主责”,纪委则是协助党委来监督“是不是落实了”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的状况如何。
也就是说,各级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担负起这个政治责任。那么,作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总书记,也是当仁不让的第一责任人,率先发表讲话,自然也并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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