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李孟贤否决了自行车可减速通过停车标志的规定。

市长李孟贤在本周二否决了自行车骑行者可减速通过停车标志(Stop signs)的法案。
根据周二李孟贤给市议会的公开信中,李孟贤写道:“这条条例并未向不同的街道使用者宣扬公共安全,而是以安全为代价(为骑行者)提供了方便。因此,这并不是一条我可以同意通过的条例。”
据悉,该立法容许骑行者将停车标志视为让路标志(Yield sign),不必完全停下。然后在骑行者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可以低于6英里每小时的速度继续前行。
这项立法由市议员阿瓦洛斯(John Avalos)提出,他认为让警员花费时间处理此类问题是浪费公共资源。旧金山自行车联盟(SF Bicycle Coalition)的卡斯蒂(Chris Cassidy)说:“问题的关键是我们是否值得在协助公共安全上投入这些资源,我们的投入是不是一种浪费?我们当然同意危险骑行应该吃罚单,但是我们也认为旧金山警察局应该把他们珍贵的资源投入在最最危险的交通违规上。”
反对者则认为这将会直接危害人们的生命安全。
对此,作为反对者的市长李孟贤对案提出了否决。虽然此案上周在市议会上以6:5的票数得以通过,但是支持新规的票数至少要到8票方能推翻市长的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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