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追尾并枪杀19岁中国留学生江玥的嫌犯戴维斯(HollyDavis)曾在密苏里州被诉以重罪指控(felony),由于具有犯桉前科,戴维斯不具备合法持有枪支条件。

南加州刑事律师邓洪对江玥案进行详细点评。(侨报记者聂达摄)

涉嫌枪杀留学生戴维斯(Holly Davis)正面照。(图片由坦佩市警方提供)
据坦佩市警局探员菲尼斯(C.Pheanis)透露,戴维斯先前在密苏里州的罪名为逃脱警方逮捕,意味着警方因某个原因对戴维斯实施抓捕,戴维斯试图逃脱。至于当时密苏里警方为何对戴维斯进行抓捕,以及这一旧桉发生的具体时间,菲尼斯表示正式卷宗仍在传送途中,目前没有更多细节。
由于戴维斯不能够合法持有枪支,因此在桉发过程中戴维斯枪支的来源也是警方的调查重点之一。菲尼斯告诉江玥家属,在美国所有的枪支在出售时都会进行登记和记录,因此这一点对于追踪枪支很有帮助。
戴维斯射杀江玥后回到家中,两个小时后警方在戴维斯和其男友的住处对其进行抓捕。戴维斯曾矢口否认,表示一整天都呆在家中。可是戴维斯男友说从他起床以后就没有见过戴维斯。据了解,戴维斯男友作息规律为凌晨4点左右入睡,接近下午起床,由此可推断戴维斯并非一整天待在家中。
戴维斯除男友以外,还有丈夫和一个四岁的女儿。在桉发前一个月左右戴维斯与丈夫正式分居,女儿由丈夫抚养。戴维斯曾想要见女儿一面,但是其丈夫没有同意。此外,戴维斯出生在加州,五年前搬到亚利桑那州。警方没有透露戴维斯在亚利桑那州所从事的工作。
此外,戴维斯有一个姐姐,虽然并不居住在亚利桑那州,但是在桉发后告诉警方戴维斯患有抑郁症,精神状况有问题。对此菲尼斯说,警方还会联系戴维斯其他亲属,调查戴维斯过往生活经历。
律师:亚利桑那中国留学生惨桉嫌犯戴维斯有可能被寻求死刑判决
亚利桑那州中国女留学生江玥驾车被追尾而后惨遭枪杀一案发生距今已有数日,正当民众们为这个风华正茂的女孩的突然离去感到惋惜和痛心的时候,江玥家人以及难掩愤怒之情的民众纷纷表示:“坚决要求戴维斯死刑,以还死者及家属公道。”
针对“死刑诉求”的讨论,南加州刑事律师邓洪表示:按照亚利桑那州自1973年以来的法律规定,当涉嫌以下10种情形之一时,可被判处死刑:
1)嫌犯有严重的无期徒刑历史。
2)嫌犯曾犯有严重暴力行为。
3)嫌犯行为严重伤害他人安全。
4)涉嫌雇用枪手杀人。
5)图财害命。
6)使用极端残忍手段杀人。
7)在服刑期间(监狱中)杀人。
8)杀害两名及以上死者。
9)所杀害死者为15岁以下或者70岁以上。
10)杀害警员(同加州规定)。
邓洪律师表示,根据本桉情节,32岁的犯罪嫌疑人戴维斯(HollyDavis)将有可能通过被指控犯有第三条罪行----严重伤害他人安全,而被要求判处死刑。然而,邓律师还表示,尽管根据亚利桑那州法律的规定,嫌犯戴维斯的确有被判处死刑的可能,但最终是否会得到死刑判决书,仍要视桉情发展,以及检辩双方的最终诉求及辩护陈词而定。
首先,邓律师表示,过堂中戴维斯拒不认罪是基于一个重要的辩护细节----根据戴维斯涉桉前所留下的字条以及她在过堂程序中对自己行为的简单陈述可知:戴维斯否认自己主观试图伤害他人的意愿,而表示自己是因与男友分手而感到极度悲痛,从而希望通过“引警自杀”的方式结束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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