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江苏省公安厅王立科厅长暨党组领导的申诉书
尊敬的王厅长暨党组领导:你们好!
当我实在不情愿的踏上列车来省厅上访时,只能道一声“抱歉”!因为又给你们增添麻烦了,同时,也给这个原本相对平静的和谐社会又平添了一层涟漪。但是,为了正常生存和有尊严的活着,我又不得不忍受着伤病的折磨来找你们反映问题,并恳求你们据实依法解决。
自2009年来省厅上访并把给厅长孙文德和党组的申诉信(附后)至今已经六年过去了,期间,我没虽然有得到省厅的相关答复,但我还是一直对徐州市公安局历任局长(顾林刚、孙建友、陈辉等)致信申诉提出退休并抱有希望(材料附后)。
前不久(9月1日),徐州市国保警察在给我送生活费时,我问他们:“我给市局的退休申请这么长时间了,是没有研究,还是研究后没有通过?”他们告诉我说:“肯定没有通过。”我问:“为什么?”他们说:“你想想你那么多事情,又是八九年捐款,又是被判刑,谁敢给你办退休。”也正是他们的这番话,使我不得不丢掉幻想,重新继续我的上访申诉。
首先,请您看看我附在后面的《最后的申诉》,此申诉我在2014年1月份曾面交徐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利涛,希望市局领导能够按照我申诉书所说的事实依法解决问题,无果;2015年1月31又给新任局长陈辉写去申诉信(附后)由国保转交,请求他接待我并看看我的伤势,无果;同时,我在2015年1月31日给徐州市国保写了《和徐州市国保谈心》(附后),再次重叙了他们见证的事实,并希望博得他们的同情向领导反映;亦无果。
尊敬的王厅长暨党组领导,其实,我的问题并不复杂,就是一个人道与法律的问题,我在《最后的申诉》中已做了全面的论述,也就是说,我作为一个因公致残的警察应不应该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可就这么一个简单的问题,被徐州市公安局的某些领导置之不顾,比如说:辞退我时,我所在的鼓楼分局局长邢印全、政委沈纯明明知道我的腿刚刚摔断不久,但他们没有向市局汇报,徐州市市局局长胡广松和政治处负责人朱爱华竟然不知道我是一名六级伤残警察,也不知道我第二次负伤正在治疗期间(当时我带伤坚持工作),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把我辞退了,使我不得不拖伤抱病开始上访申诉。至于期间发生的地方领导人对我进一步迫害,我并没有深究,我只是请求组织对我这个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伤残警察进行依法抚恤,直至今天在等待中无果后,我才不得不继续我的申诉。
与以前的申诉所不同的是,这次我写了一份《致共和国各级政府负责人的公开申诉信》,在这封信里,我提到了基本的人性与党性,您应该是第一位收阅这封信的领导人,我没有别的目的,只是恳请你们以基本的人性态度和党性原则,设身处地的对我的问题进行研究并给以答复一避免我继续上访申诉。
最后,我想把我的案情和省厅有关的线索提供给你们,请你们阅处。
一,关于对我的辞退。徐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是依据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机关辞退人民警察的规定(试行)》第五条第十四款之规定报告对我辞退的(详见附件),徐州市公安局是根据公安部《关于人民警察辞职辞退办法》第五条第十四款对我作出辞退决定的(详见附件)。由于对我的辞退公然违背了以上同文本法律中规定的“因公致残的和负伤正在进行治疗期间的”“不得辞退之规定,我及时来到省公安厅干部处申诉,向负责接待我的工作人员梁志刚出示了我的《伤残人民警察证》,并请他看了我刚受伤不久的断腿,梁志刚表示向领导汇报,但无果。后来,我又通过南京大律师周元伯找到公安厅厅长陈文章并递交材料,亦无果。
二、关于我被从上海的遣返。对我辞退后,我来到上海医院检查我的伤病,由于没有了任何经济来源,便托亲戚找到一家公司打工,因为身体原因,只能帮公司要账以谋生。在1998年六月中旬,我们省厅国保处的张姓警官和徐州市局国保处的吴继伦、吴义勇、刘平等人把我找到并从上海市带回,后将我安排到市保安公司工作,也正是这次的返回,使我陷入了后来权力滥用的冤案(此案另诉)。
三、1999年元月,我因为家乡农民维权得罪了徐州市领导人王希龙等,他们指示公安局负责人李开文将我找个借口关起来,以致使徐州公安局将一起早在1997年他们自己查结的案子重新翻过来几易罪名将我投进监狱。而在这一起对我公然的打击报复案件中,我们省厅的王荣生副厅长、王少鹏等有关工作人员均知情。
四、关于历次来省厅上访的接待工作人员均可证实我的上访申诉次数和身体健康状况。
我之所以提出以上四点,就是因为里面都有我们省厅的证人证据,他们完全有责任实事求是的说出真相,对我问题的依法解决有所作为,而不是无所作为。
我此次来省厅走访申诉,还有一个目标,就是希望省厅能出来一个负责任的领导亲自接待我一下,主要是看看我的身体健康状况,看看我的伤情是不是真实的,然后做出符合情理与法理的答复。
鉴于以上,恳请尊敬的王厅长暨各位领导能够重视我的所有申诉,给我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说法,以避免我继续上访申诉北京,为社会的健康发展增添不和谐音符,也使我这个为共和国付出生命健康的伤残人民警察在余生中安度晚年。是为至盼!
此致
敬礼
郭少坤(签字)
二0一五年九月十日完稿于徐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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