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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不控汤显明非因涉内地官员

对香港前廉政专员汤显明展开的刑事调查,廉政公署经过超过两年调查提交报告,律政司周三(27日)宣布,最终决定不起诉汤显明。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下午召开记者会解释,他指并非因为涉及中联办或内地官员而不起诉。袁国强指明白社会关注事件以及当中的敏感性,因此除律政司刑事检控科考虑证供外,亦聘请英国的独立御用大律师提供意见。他表示,御用大律师去年10月向律政司提交最终意见书,认为不论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或其他罪行,在法律上均未有充分证据提出刑事检控。

律政司在考虑各种因素后,认为汤显明某些行为虽可被视为未能符合公众期望,但若提出刑事检控,无合理机会达致定罪的结果。至于不起诉的决定对公务员行为有否影响,袁国强指政府内部和廉署已就相关规则作检讨。

廉政专员白韫六表示,如果个别人员涉及违规,会考虑按既定指引对涉事人员采取纪律或行政处分。

身兼律师的立法会议员何俊仁表示,汤显明有5至6项明显违规的行为,又在帐委会不尽不实,加起来如果都没有惩处,会令市民质疑。

另一议员梁继昌对律政司的部分结论感到惊讶,相信有政治考虑。事源于2013年审计报告,揭发汤显明担任廉政专员期间酬酢开支混乱,包括两次将超支的晚宴费用,拨作宣传费用报销;而且在任廉署5年乱花公帑,买酒近千支,汤亦涉送礼予内地官员;外访亦多达34次,涉款达3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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