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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声音》陷版权纷争 第五季去向成谜

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表声明,称Talpa是“单方面撕毁合约”,并不排除“自主研发《中国好声音》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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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播完四季的《中国好声音》,近日遭遇了有史以来最大的版权纷争。1月27日,《The Voice Of…》的模式创造者和拥有人Talpa Global BV发表声明,称已在1月22日向星空华文中国传媒提出了临时禁止令,禁止后者制作及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节目----这是继早前唐德影视与Talpa签订合作意向书后,关于《好声音》的又一重磅消息。晚些时候,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表声明,称Talpa是“单方面撕毁合约”,并不排除“自主研发《中国好声音》的可能性”。

4年前代理公司授权灿星制作 如今唐德一朝买断

追溯《中国好声音》不长的历史,2012年,国内版权代理公司IPCN从Talpa手中得到了《The Voice Of…》的独家发行权,并将制作权授予灿星。当时的口径是,IPCN“买断”了独家发行权。同年,第一季《中国好声音》顺利出炉,并成为现象级综艺。

然而,在早前唐德影视的公告中显示,其与Talpa签署的合作意向书,是后者将授予其《……好声音》(《The Voice of…》)节目的开发、发行、营销等“独家”权力和许可,并向其提供创作和制作支持服务,也就是说,唐德成为了《好声音》的“超级代理”。

早在去年年底,第五季《中国好声音》就开启了新一轮的学员招募,另一方面,据知情人士透露,几位导师的合约可能还会续到第五季。就在此时,Talpa发表了声明称,2016年1月8日,已经终止了星空华文传媒一切有关《中国好声音》的合约权力,此外,亦没有就下一季节目与其续约。

“优先购买权”不优先 版权费从200万涨到几个亿

Talpa表示不再续约,那么,问题来了:灿星曾多次提到的“独家优先续约条款”去哪儿了?所谓“独家优先续约”是指,在中国大陆地区,除非灿星不再购买好声音的版权,别家才可以买。然而,在Talpa的声明里,“优先购买权”显然不再优先。

值得注意的是,在灿星随后发表的声明中提到,其获得的是2018年之前《The Voice Of…》节目模式的独家续约权。过去的几年里,电视圈一直有一个模糊的说法:《好声音》的版权是3年一签。通过此次纷争,不难发现,《好声音》的版权其实仍是一年一签,3年一次续的是“优先购买权”。因为,灿星明确在声明中写道:“节目模式合同一般有效期是三年,每年续约一次”。

然而,业内人士也曾指出,在Talpa长达70多页的合同里,要钻空子并不难,“优先购买权”本身就存在风险。

除了“优先购买权”,几方矛盾还集中在版权费用上。据悉,2012年,灿星制作向Talpa支付了节目模式费人民币200多万元。2013年,灿星制作与Talpa公司就《The Voice Of…》模式进行第一次续约谈判,Talpa公司突然表示,国内有其它卫视及制作公司愿意出一亿元采购《The Voice Of…》节目模式,要求灿星制作将模式费一举涨到每年人民币1亿元。经过谈判,灿星制作最终以每年6000万元版权费的价格,得以续约成功。2014年及2015年,该模式费也没有变化。

到了2016年,有了唐德影视的竞价,灿星制作最终得到的信号是:如果要拿回本来就属于灿星制作的独家续约权,开启续约谈判,必须先承诺每年向Talpa支付高达数亿元人民币的模式费。

灿星或将自制《中国好声音》 称中文节目名与Talpa无关

第五季《中国好声音》去向成谜的当下,灿星的声明中,却展现了另一种可能性。

首先,灿星认为:“《中国好声音》这一中文节目名称,系由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联合创意命名,该节目品牌属于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共同拥有,Talpa公司无权授权任何一方制作名为《中国好声音》的节目。”也就是说,“中国好声音”这五个字,与Talpa无关。

随后,又坚决表态,如果Talpa公司依然拒绝按照世界各国公认的模式节目收费标准,为索要天价模式费,单方面撕毁与灿星制作尚未到期的品牌授权合约,灿星制作“保留自主研发、原创制作《中国好声音》节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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