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廉政专员汤显明被投诉在任期间涉嫌贪污的案件,经廉政公署2年8个月刑事调查后,律政司1月27日公布决定不起诉汤显明。律政司长袁国强多番强调,有关决定是“纯粹基于证据考量”,但案件没有充分证据可提刑事检控达至被定罪的结果。刑事检控专员杨家雄表示,不检控“不代表我们认同汤显明所有行为”,称汤的部分行为可能不符公众期望,甚或有不恰当,但当时规例“有灰色地带”,令汤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罪行。
香港廉政公署自2013年5月对前廉政专员汤显明展开刑事调查近3年。律政司最后在咨询海外御用大律师意见,以及详细考虑证供及多项控罪,包括公职人员行为失当、《防止贿赂条例》以至诈骗或在宣誓下作不实陈述等,以无充份证据作刑事检控为由,决定不起诉汤显明。

律政司长袁国强
1月27日公布决定不起诉前廉政专员汤显明审计署在2013年4月揭发廉署将晚餐费用分单,其后香港媒体揭发汤显明在任时豪
公帑酬酢、外访及送礼等,廉署同年5月展开刑事调查。律政司昨晨向监察廉署机构即“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交代调查过程及不作起诉的决定后向外公布。
律政司交代汤显明案件涉及六大范畴,包括以公帑提供款待、公务外访、收受礼物及纪念品、馈赠礼物及纪念品、聘请内地学者,以及有否宣誓后作虚假陈述。
在以公帑提供款待方面,律政司称要考虑汤有否贿赂成分、得到“延后利益”,但“看不到证据”这与他2013年2月获委任为全国政协委员有关。至于外访,则难证涉及欺诈隐瞒飞行里数;收礼方面,无证据显示涉及刑事;馈赠礼物难证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聘内地学者难证涉贿赂;亦无证据显示汤在立法会帐委会的陈述涉及刑事。
对于汤显明曾在与中联办官员饭局带同女友出席,律政司称亦看不到有足够证据检控,若有违规亦只属违反《公务员事务规例》,非刑事罪。汤有一段时间是以公务员身分借调出任廉政专员。
刑事检控专员杨家雄昨表示,汤显明作为廉署首长及监管人员,其责任为“恪守节约”,花费“物有所值”,但恪守节约及物有所值两者存灰色地带,“当跌到这些地带、规矩不清晰时,检控会很困难”。
被问到是否因案件涉及中联办及内地官员以及两会临近而不检控,袁国强否认,谓“不需要用太多想像力,看事实基础就好”,又指明白社会关注且内容敏感,故律政司另聘独立英国御用大律师Jonathan Caplan,认为对方不会因涉中联办和内地官员而建议不起诉。
不过,廉署前调查主任林卓廷对律政司不起诉汤感极度失望,忧虑传递错误讯息,日后只要官阶高、权力大,便可随意滥权“自己批自己”,严重破坏公职人员的廉洁文化。
在汤显明案件里,有指汤曾超规格宴请内地高官包括前四川省长魏宏。有关宴会人均消费逾1200元,远超廉署晚宴酬酢人均450元的上限。而魏宏今年1月“消失”近一个月后,15日被中纪委出面确认为“涉嫌严重违纪”,“正在反省思过”。魏其后主动提出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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