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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高官杜言威胁法官 多次插手案件审理

日前刚刚递交辞职报告并获得通过的全国人大代表、广东高院原院长郑鄂,1月29参加了云浮代表团的分组讨论。陆媒澎湃新闻1月30日报道,郑鄂建议人大代表也应学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根本上杜绝杜言 “收了信件向两院施压”的方式。

凭批示或信件对法院施压都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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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检察院走出来的工作人员

2015年年中,时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杜言被“双规”,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1月29日,郑鄂透露,杜言曾多次插手法院案件审理,甚至威胁法官,“感觉他肯定要出事”。

“杜言这个事在检察机关出现,我们觉得非常遗憾。而杜言此人,说实话对于法院来讲,我们是有感觉的,那就是这个人肯定要出事,因为他胆子太大。”郑鄂透露,杜言经常插手法院的一些案件,但这些案件跟他根本就没有关系。“直接就对我们的法官要求一定要怎么样怎么样,并且扬言‘你不怎么样,对不起,我要抓你’,甚至还要调案卷,但法官都把他顶住了。”郑鄂称,杜言最后也没敢对法官怎么样。但杜言一案,凸显了检察机关在廉政工作方面的难度,实际上比法院还要难。

郑鄂说,法院有当事人监督,一审二审有多次监督,还有人大、社会各界监督。但检察机关面对的都是干部,不敢说问题。“所以检察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在内部监督的环节上还是要把好关,要实行比主任法官责任制更严密的监督机制”。

过去在打击行贿犯罪方面手还是不够硬

郑鄂对检察机关在加强法律监督方面的力度表示赞扬,认为检察机关确保了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同时严格了法律标准,防范冤假错案。“检察机关和法院工作,可以理解成检察机关是前道,检察机关把握得越准,后道法院工作的压力更轻,效率更高。案件的质量也在提高。”

郑鄂认为,检察机关也经受了反腐败斗争的考验,特别注重了渎职犯罪和行贿犯罪的打击,“过去我们确实在行贿犯罪的打击方面还是手软,所以给一些寻租的人有机可乘,往往是干部倒了,但是根还没有挖出来。”郑鄂称,打击受贿犯罪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非常重要。

他介绍,在过去一年中,办案线索有79.8%是检察机关自行发现或由群众举报的,“我过去也在检察机关干过,对干部特别是厅级以上干部的查案线索,基本上都是纪委交的,很难下决心自己去弄。”他认为这说明检察机关敢于履职,敢于践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并带动了群众举报的积极性。

郑鄂建议人大代表也要学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1月29日,郑鄂着重就人大如何监督两院工作,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权力没有监督,是非常危险的。”但他同时指出,监督和干部干预,并非一回事。“比如群众给领导来个信,领导有感觉,于是批示给法院,这个在以后是不允许的。”郑鄂说,领导可以把这封信转到单位的法制部门,由该部门提出意见盖公章,变私人行为为组织行为、法律行为,那么两院就一定要很认真地去办。

而针对维权问题,郑鄂表示,如一审结束以后当事人不服,他选择给人大、政府或纪委写信而不是依法上诉,“如果人大代表收到信就批示交上级法院处理,那么你也是不懂法。”郑鄂指出,信访部门应提醒当事人依法向上级法院申请二审,即使终审结束仍不服,也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向检察机关提起抗诉。“越往上公平的渠道越多,不是越少。而不是往哪写封信,希望通过某领导或某机关向两院施压。”

郑鄂建议人大代表学习中央提出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概念,“真正有一天,我们的领导干部遇到维权,一开始就想到法律,然后再考虑怎么引导群众依法维权,那么依法治国就基本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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