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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谈论乡村时 我们在谈什么?

上周五在微信上看到黄老师的这篇文章,读完心情很沮丧。不仅是为作者所描述的家庭境遇感到悲从心来,更是因为这半年做乡村发展项目所累积的困惑。这几天,不论是在网上(豆瓣、微博)还是在线下都在和亲友讨论相关话题。正是这些讨论促发了我写下这些随感。 

黄老师的这篇文章引发了很多共鸣,也引来了不少争议。有对于所呈现家庭的同情,对于乡村发展的忧虑,对于城乡二元结构的控诉,对于留守儿童的关注,也有对于文章个案代表性的质疑,对于黄老师文章立场的追问等等。

共鸣与争议虽然是截然不同的阅读效果,但我觉得这篇文章的效果也就达到了,那就是对中国乡村问题的关注,或者说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这一群体的关注。因为知识、话语的限制,底层的声音也只能通过他者代为言说的方式才有可能被呈现在公众面前,尽管可能偏狭。以我所在的教育学科为例:长期关注乡村教育的研究者比例,对于乡村教育真实问题的把握程度,研究成果对于现实问题的回应程度都颇为让人汗颜。而我读书所在的学校甚至因一些莫名的原因撤销了原本设立的农村教育方向的博士点。

对于这篇文章所引发的思考,我觉得作者通过隐含温情的个案描述表达了对于城乡二元结构下乡村未来的思索,也表达了对于国家制度所造成的社会问题的追问。不论是留守儿童、农二代生活方式、老人自杀,还是代际贫困、土地问题,都必须置于国家制度的社会后果之下加以思考。比如对于城市里的底层群体,即便不讨论农民工,也有很多弱势群体。不论是下岗失业家庭还是因病返贫的家庭,由于缺乏制度的保障和公平对待,城市中也不断有人走向底层。毕竟社会流动不是单向的,有人向上流动自然有人向下流动。

记得去年知乎曾有一篇文章叫“中国真的有很多穷人吗”的文章。作者夫妻是大学教师,双方父母都是国企员工,但在接连而至的重病面前,他们与底层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是没有本质区别的。这个或许有人会问,他们都是有医保的,所以就不是制度问题。可如果对这个问题有关注的话就会发现,即使在体制内,也分为三六九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不一样,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不一样,甚至国企与国企也不一样。据我有限了解,在医疗方面,大部分单位是按比例报销,有些单位是全额报销,而有些单位或者个人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式的报销。住房方面同样如此,大部分单位是按1:1缴纳公积金,某些单位是两份都由单位缴纳,而某些单位仍是福利分房。说到底,我们仍处在一个等级社会,而制度将这种等级或明或隐地固化了。所以我更愿意从制度正义的角度来思考乡村问题。正是不正义的社会制度使得大多数人缺乏抵御正常社会风险的能力。

回到乡村的问题,建国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户籍制度、粮食统购统销)、人民公社制度、土地财政制度等使得城市和乡村的差距越来越大,并几乎使乡村丧失了在这场以市场化包装下“自由”竞争的能力。(具体的阐述可以参考浙江大学毛丹老师的分析)在我看来,这也是黄老师在文末表现出悲观情绪的根源所在。也正是因为一些人对这六十多年城乡分隔和断裂的无视让我觉得失望。比如有网友评论说黄老师是“为了写惨而写惨”,“他们眼中惨才是真实的中国”,“如今农村生活并不差”,“制度有制度的问题,不能反省自身的家庭,问题更严重”。这与几年前北京人和京外人关于高考公平问题的争论如出一辙。

从直观上讲,一些人会说,近十年来,政府的政策已经调整,中央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开始城市反哺农村:取消农业税、新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使得农村和城市在制度上的差异缩小,甚至占有一定优势(比如有言论说农民工起码失业了还可以回家种地,城市人失业了什么都没有)。且不说建国初至改革开放前国家通过城乡二元结构和人民公社,从乡村征收粮食多拿了一千亿;改革开放后以沿海为代表的城市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从农村获得了2亿农民工的廉价劳动力,单单是新世纪以来的土地财政导致的从乡村剥夺最后生存保障----土地这一事实,就可以看出在城市大跃进的过程中,乡村付出了何等惨烈的代价。(看看河南平坟事件就知道为什么说抢土地了:为保障农业耕地,国家规定地方政府每开垦同等面积的乡村土地就可以拿到同等数额的房地产开发土地指标)。当然,在各种征地过程中,乡村有人受益,道理就像城市房地产商品化有人受益一样。

前些年我一直以为,随着经济的发展,乡村也可以在这个过程中分享一些好处。我甚至认为我这种所谓读了点书的人与我在乡村靠打工为生的堂弟的生活境况相比,并不见得就好一些。他们只要有活干,就能衣食无忧,对于城里人担忧的房奴问题、择校问题,他们并不用费心。这两年,我逐渐认识到,我错了。就像去年最火的皮科蒂的那本《二十一世纪资本论》所言,贫富差距并非是库兹涅兹曲线所描绘的那样会随着经济发展逐渐缩小。皮科蒂认为是一个U形曲线,放在更长的时段看,在初期减少之后,会逐渐扩大。乡村在获得经济发展成果,基本解决生存问题之后,却看不到未来发展的出路,并有可能走向倒退。而这个倒退的关键就在于教育,现在的乡村教育丧失了社会流动的功能。 这两年回家和堂弟等人聊天,他们最关注的问题就是小孩的教育问题。我幼时读书的乡镇初中因为上世纪末的乡镇合并而逐渐走向衰落。我们2000年一起毕业的那个班级后来读大学的就有三分之一,其中211学校的有八九人,不乏清华、吉林大学、武汉大学这样的名校,至今拿到博士学位的也有好几人。而如今,学校因生源、师资等原因只能勉强支撑。有打算让孩子升学的家长已经不愿再送到那里读书。问题在于,由于户籍限制,除小部分通过在城市购房、托关系解决入学问题的之外,其他人也只能接受现实。

 在城乡二元结构下,由于乡村各种资源的匮乏【指多数情况,个别如政治资源(如北京的郊区、各级城市的城乡结合部)、经济资源(靠近经济中心,如长三角、珠三角)、自然资源(各类矿产物产等、自然风光)】,教育作为底层民众社会流动最重要途径的功能日益降低。而如果不能通过教育解决向上流动问题,乡村社会就无法解决代际流动问题。如古德曼认为当前中国社会的代际继承率达到

83%,李中清等人《无声的革命》对于苏州大学和北大的学生来源地研究也证实了这一点。

尽管这些年教育经费投入增加,但无法吸引和留住优秀师资使得教育质量提升成为不可能。问题在于,我们有什么理由要求优秀的教师留在衰败的乡村?而没有优秀的教师,乡村的学生又如何能与城市的学生竞争?因而,问题又从教育问题回到社会制度问题。如何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是未来乡村的出路所在。然而,可能的路径却看不到希望。东北师大的邬志辉老师认为只要政府放开土地流转,资本就会进入乡村,通过发展现代农业,缩小城乡差距,从而吸引和留住乡村教师,恢复乡村教育的社会流动功能。且不说土地流转可能产生的风险,是否每个地方都可能发展现代农业,农业观光旅游?当地农民是否可以分享资本发展的成果?这些问题在已经尝试的地方都警示我们,如果乡村,尤其是农民在这些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没有充分的话语权,没有有效的利益表达和保障机制,最终福兮祸兮,只能待时间来检验了。

最后我想说的是,虽然我是在说社会不平等问题,但并不是评判社会不平等的罪与罚。社会不平等是一个社会事实,而不同的个人、组织,尤其是国家如何对待社会不平等就是正义问题。当然,对于正义这一价值问题,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立场和选择,但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平等而理性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最终达成的不论是共识也好,妥协也罢,我想结局都会比现在的局面要好的多。好吧,这算是我个人的信念问题。

写到这里,梁漱溟先生的话在脑中盘旋:这个世界会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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