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主党人大力鼓吹下,由众多民选官员背书的第47号提案(Prop.47)生效已满一年,经由加州各地警局犯罪统计数据验证,加州犯罪率明显上扬,尤其偷窃财物相关案件大增,许多地方警政首长,包括洛杉矶县警局局长麦唐诺在内,已公开表明这是47提案带来的负面影响。

许多犯罪受害者因而成了民主党人与部分所谓民权团体,「政治正确」主张下的牺牲品。这意味着,民主党人与部分民权团体,更重视罪犯的权益,却忽视升斗小民不被罪犯侵害的基本人权,本末倒置、是非不分,应予谴责。
然而州长布朗上周竟又提出,让部分重刑犯早日出狱的公投创制案,非暴力犯服满基本刑期,即可申请假释,同时让参加监狱勒戒计画的犯人增加折减刑期(credit),据估计,如果提案获通过,目前州立监狱逾12万7000犯人中,将有7000人至2万人有机会申请假释。布朗立即受到质疑,因为听起来这仿佛是「47号提案加强版」。
必须厘清的是,布朗提案的最大问题,并不是让上万人提早假释,而是进一步削弱司法系统对犯罪行为的吓阻力量;47号提案的最大败笔,同样也在于此。
刑罚的目的除了让犯罪付出一定代价,最主要的功用是吓阻那些有意图犯罪,但还尚未付诸行动的人,一旦跨越红线就会受到惩罚。如果犯了罪的人,却不必接受惩罚,法律形同具文,社会治安必定受到打击,司法正义机制必定遭到破坏。
47号提案是一套条文复杂的法律,并不是所有的条文都有问题、都必须修改,但最大的弊病是让不到950元以下的财产犯罪者免坐牢,同时也失去吸毒者参加戒毒计画的强制力。因此,许多罪犯知道只要偷窃950元价值以下的财物,就算失风被警察逮捕,也只是去警局登记一下「过个水」,马上可重回街上犯案,又是「好汉一条」。
警方证实,许多时候,当警察的犯罪报告还没有写完,他们辛辛苦苦逮到的嫌犯,已经大摇大摆的走出警局,等于白忙一场。如些一来,警察何必又大费周章,去逮捕那些不会受刑罚制裁的罪犯?到头来,倒大楣的还是一般平民百姓。
2016年开年不到一个月,阿罕布拉市警局已接获25起汽车内财物盗窃(AutoBurglaries)报案,而2015年这类案件共发生378起,比2014年暴增60%。
亚凯迪亚市警局也证实表示,亚市财产犯罪(propertycrime)2015年明显上升,尤其抢劫暴增56%,住宅盗窃上升38.4%、盗窃车内财物增加11%。
事实摆在眼前,民主党人和那些所谓民权团体,必须要为47号提案负责。如果我们的社会是「抢劫有理、偷窃无罪」,这与野蛮人的时代又有何差别?难道这就是民主党人心中理想的乌托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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