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林志成两年前拐骗一名应召女回家,竟用铁鍊綑绑还下药迷姦。最高法院昨天依强盗性交罪判林男13年徒刑定谳。
据中央社报导,法院判决指出,林男过去因妨害性自主案件遭判刑,他出狱后旧习难改,在2014年6月在台北市的路边拐骗被害人回家,进门后亮刀恐吓扬言要夺命,拿铁鍊綑绑被害人后性侵得逞。
林男要求同居女友赤裸在旁抚摸被害人助兴,并指示女友拿掺有FM2的可乐给对方饮用,趁被害人昏迷时二度性侵,又拿走她钱包里的5000元台币(约149美元)。隔天,将被害人弃置路边,被害人脱困后报警处理。
台湾高等法院认为,林男歧视并强调被害人是「站壁的」,把性工作者视为可任意蹂躏、洩慾的禁脔,犯行恶劣;还自称怕官司打不赢,所以要与被害人谈和解,显见他心存侥倖、毫无悔意,依强盗性交罪判刑13年。案经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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