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晚餐时,同办公室的三哥问我有没有吃过XXX餐厅,我说没有,有什么好吃的?他说那里的博格是他吃过最好吃的,不如一起去吃吧。我正懒得自己做,就答应了。

吃饱了四处张望,总觉得哪里不对,临结账时突然意识到整个餐厅里都是白人,除了我和三哥两个异类。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事!偷偷跟三哥讲,三哥低声附和说他也注意到了,然后总结说这是因为贵,老黑老墨吃不起,烙印老中又不爱吃。没想到他还把自己和老中划在同一类,而且分析得还有点道理。
分手时三哥说改天再来,我嘴上答应实际上心里想才不了。那顿撑得慌,第二天早餐午餐都猫食,直到下午才想吃炒土豆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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