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外交部23日表示,过去日本政府刻意隐瞒兼并钓鱼台(大陆称钓鱼岛),未依惯例以天皇敕令正式颁布,使外界毫无所悉,因此称日本“窃据”应符合事实。
有台湾学者近日以回应“台湾钓鱼台”为题投书媒体,指称日本在1895年1月(马关条约之前)以内阁决议的方式将钓鱼台列屿编入其版图,这种占领行为并没有向国际社会公告周知,固然是日方较不利的瑕疵,但要说窃据也太沉重。

台外交部称日本政府因心虚刻意隐瞒兼并钓鱼岛
外交部条约法律司长申佩璜23日晚澄清,史料显示,日本趁甲午战争将胜之际,秘密兼并钓鱼台前,已明知其为“清国所属台湾地方之岛屿”,且其透过内阁密议兼并未对外公告。
申佩璜表示,对照日本当年以“先占”为名兼并硫磺岛、南鸟岛等均有对外公告,可见当时日本政府因心虚刻意隐瞒兼并钓鱼台之举,并未依惯例以天皇敕令正式颁布,使外界对此毫无所悉。因此称日方“窃据”应符合事实。
此外,他说明,日本窃占钓鱼台后,将其改隶冲绳县并自1900年起改名为“尖阁诸岛”,导致二次战后,国际社会(包括台湾)因此更名而受蒙蔽,不知尖阁群岛即是属中华民国原有领土钓鱼台列屿。
他指出,1945年10月25日日本台湾总督向国军投降时,因移交文献中无钓鱼台记载,在1951年“旧金山和约”中误将钓鱼台依据这项和约划入琉球范围而受美国托管,而中华民国因未获邀请参加旧金山和会,所以无机会对此事表达异议。
随后1952年的“中日和约”并未包括1951年“旧金山和约”第三条规定,代表有所保留,他说这表示中华民国当时虽对美国托管琉球不表异议,但也不承认琉球主权归属日本,更不可能承认钓鱼台属于日本。1970年前钓岛在美国托管下,由于托管不涉及主权,自无抗议必要。
申佩璜表示,钓鱼台列屿是台湾附属岛屿,中华民国固有领土,并非无主地,从历代史书方志均已记载发现、命名及使用之事实,且在1863年官修“皇朝中外一统舆图”将钓鱼台列入版图,因此钓鱼台在清代即属台湾管辖,并非无主地。
外交部再次强调,钓鱼台列屿目前属于宜兰县头城镇大溪里管辖,是中华民国固有疆土,也是朝野主流意见及社会共识。政府捍卫钓鱼台主权是守卫领土,并为宜兰等东北角渔民守护传统渔场,并非为中国大陆看守该岛,盼国人支持政府捍卫领土主权决心,共同努力维护国家利益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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