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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请病假旅游晒朋友圈 公司截图留证将其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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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成都一家外企的员工卢女士给公司请了病假后,转身开始自己的度假旅程。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卢女士同时将度假照片晒到了微信朋友圈中。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成都公证处获悉,日前,该处办理了一起“微信朋友圈证据保全”公证。凭借这一公证,公司最终成功解聘了涉嫌骗假的员工。

朋友圈照片显示 她请病假去旅游度假了

卢女士是成都一家外资IT企业的管理人员,平时收入不菲。去年国庆假期后,卢女士以身患重病为由,向公司提出了请病假请求。由于卢女士提交的各项手续齐备,公司同意了她的请假申请,并按照劳动合同法向其支付了工资和各项补贴。

然而,令人诧异的是,去年年底的一天,公司负责人陈先生在浏览微信朋友圈时发现,卢女士的朋友圈自她请假以来的状态全是其在全世界旅游的照片。当中,卢女士不时以各种景区做背景自拍,所发微信下面的定位地点也显示,卢女士当时确实就在照片显示的景区。

公证保全证据

公司与她解除劳动关系

了解详细情况后,公证员李春慧制定了“微信朋友圈证据保全公证”方案。通过陈先生手机,一步步将卢女士发在朋友圈中的照片、文字以及定位地点等全部进行证据保全,并出具保全公证书。最终,该公司凭借此公证书,依公司管理规定与卢女士解除了劳动关系。

李春慧介绍,企业所做的为电子信息证据保全,“近年来,对包括来往邮件、QQ、微信聊天信息以及网页等电子信息要求做证据保全的,越来越多。对于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采取一定的措施,先行予以收集、固定并进行公证,有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整个过程中,公证机构并未和卢女士直接接触,至于对方为何会将出游照片放在朋友圈内,李春慧分析,可能是由于一时疏忽,“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就是晒照成瘾,吃顿饭都要先拍一张发朋友圈。”

对此,四川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分析,法律一旦认定劳动者以欺骗手段休病假,其病假将被取消,而未到岗时间则会被视为旷工,“由于很多单位对旷工行为规定了对应的后果,最严重的情形就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能因此面临劳动关系的解除。因此,以欺骗手段休病假肯定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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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集赞不兑现奖品 商家被罚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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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 查处违法案件千余起

其实,浙江工商部门去年就集中开展了“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打击网络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去年全省共检查网站、网店16.5万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经营者2.3万个(次),删除违法商品信息6943条,责令整改网站2035个,关闭问题网站174个,已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982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028起。

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如今,发朋友圈信息收集大家“点赞”的活动层出不穷,但若言过其实,就会侵害消费者的权益。2015年4月13日,海宁市百合天地度假酒店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集赞兑奖活动,并经微信朋友圈向不特定的消费者转发,内容为“‘西班牙’等你来邂逅,邂逅方式:4月30日前,转发本图至朋友圈,并收集好友的‘赞’,集满68个赞,送价值68元定制充电宝一个;集满128个赞,送价值666元酒店房券一张。”然而,这次活动内容中未对兑奖数量作任何约定,之后造成较多消费者达到集赞数量后,没能成功兑换相应奖品,最终引起消费纠纷。

事后,工商机关认定该酒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七条之规定,属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最终,工商机关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该酒店罚款人民币2000元。

今年 严查七类违法行为

记者昨天从2016“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部署会议上获悉,今年的专项执法行动为期半年,重点围绕网络交易平台、购物网站、网络服务平台、团购网站和企业官网以及网络交易平台、微博、微信等平台上从事交易的经营者开展,明确消费者反映问题较集中的电子产品、汽车配件、家装用品、鞋帽服装、婴幼儿用品等商品以及各地根据实际确定的商品为重点检查商品。

与此同时,执法行动还将明确查处以下七类重点违法行为:网络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网络广告违法行为;网络虚假宣传及“炒信”行为;网络消费侵权行为;网络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网络传销行为;其他违法行为,如违法网络有奖销售、网络商业诋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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