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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克功案真相:女方骂中共是土匪遭枪杀

黄克功案开庭后,公诉人先向大会陈述了黄克功作案的过程,黄克功也坦白了自己的犯罪经过,并申诉说:“她说你们共产党就是一帮土匪!’我一听到这一句话就不干了,我说:‘你要再说这样的话,我就打死你!’‘你敢?你们本来就是土匪嘛!’于是我才开了枪!”后来审判长又特意问黄克功:“在哪些战斗中受过伤、挂过彩?”黄克功又历数了许多战斗的地名,让大家看了自己身上的伤疤。黄克功的述最后一个愿望就是:“……死刑如果是必须执行的话,我希望我能死在与敌人作战的战场上,如果允许,给我一挺机关枪,由执法队督阵,我要死在同敌人的拼杀中。如果不合刑律,那就算了。”本文综合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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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与黄克功在一起

1935年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中共队伍中除少数女战士,几乎是清一色的男性,因为男女比例失调,很多人都成了大龄男青年。即使在抗战爆发后,有了成千上万的从全国各城市投奔延安的青年学生后,据说革命队伍中男女的比例仍是五比一。

因此,在当时的延安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恋爱结婚的,据史料记载,当时延安恋爱结婚的条件有“二五八团”和“三五八团”两种说法。前者是指男性年满25岁,有8年军(干)龄,且是团级干部。后者指男女双方必须都有3年党龄,年龄之和为50岁,且有一方是团职干部,有8年军(干)龄。

让黄克功庆幸的是,自己这两个条件都符合。自己是1927年参加革命,1930年入党的,上过井冈山,走过长征路,到红一、二、四方面军会师时,年仅26岁的自己已是身经百战的红军旅长。于是,到了延安之后,黄克功就想找个“洋学生”结婚。

正好这个时候,山西女学生刘茜(原名董秋月)进入抗日军政大学第十五队学习。时任第十五队队长的黄克功被活泼、聪慧年仅16岁的刘茜吸引,在短期接触中两人建立了恋爱关系。随着交往的不断加深,俩人之间不和谐音符也越来越大。

简单来说,就是黄克功作为一个“土包子”不够浪漫,只习惯于吃饭、睡觉、打仗,谈恋爱却很无趣,与年轻活泼的刘茜很不搭。记得当年延安曾流行这样一个段子:有个洋学生与老干部谈恋爱,晚上散步,女青年说:“今晚的月亮真好看。”老干部说:“好看什么?铜洗脸盆子!”

1937年9月,陕北公学成立,抗大第十五队全体人员拨归陕北公学,刘茜也随队走。但黄克功却留在了抗大。人都说距离产生美,两人接触少了以后,不仅没产生美,关系也渐渐疏远。

黄克功听到一些风言风语后,就认为刘茜另有所爱,对他不忠诚,去信责备刘茜并要求立即结婚。刘茜对黄克功的反复纠缠,渐生反感,屡次劝说无效后表示拒绝结婚。黄克功则认为“失恋是人生莫大的耻辱”。

1937年10月5日晚饭后,黄克功找刘茜去河边散步,在河滩上,黄克功再次要求公开宣布结婚,刘茜予以严厉拒绝。恼羞成怒的黄克功失去理智,向刘茜开出一枪,见刘茜倒地未死呼救,黄克功对刘茜头部又加一枪,导致刘茜当场死亡。

第二天,校方接到刘茜一夜未归的报告后,立即派人寻找,并在延河边发现了她的尸体。延安保卫处接到报案后,很快就找到两条重大线索。一条是刘茜的同学反映,出事前,刘茜被黄克功约走。另一线索,就是黄克功的警卫员举报说自己的首长形迹可疑。其手枪有刚发射过子弹的痕迹,衣服上有血迹。

领导同志立即找黄克功谈话。已经恢复理智的黄克功,坦白了自己的杀人罪行并提出接受依法判处。经抗大副校长罗瑞卿同志向中央领导报告批准,高等军事法院便依法把故意杀人嫌疑人黄克功逮捕收监,准备依法审判。

黄克功逼婚杀人事件,一时间在国内外引起了不小的的震动。国内外有些报刊刻意的把它渲染成共产党的“桃色案件”,攻击和污蔑边区政府“封建割据”、“无法无天”、“蹂躏人权”。这些片面的报道,一时间混淆了视听,引起了部分不明真相群众的猜疑和不满,边区政府会如何处理黄克功呢?是网开一面,准其戴罪立功,还是挥泪斩马谡,严明法纪?

为了教育大多数,经党中央同意,延安各单位围绕如何处理黄克功组织了大讨论。一种意见认为,黄克功身为老革命,强迫未成年少女与其结婚,达不到目的就杀害革命同志,应处极刑,以平民愤。另一种意见认为,黄克功虽然犯了死罪,但是国难当头,可以叫他上前线去,戴罪杀敌,将功赎罪。

黄克功本人也觉得自己资格老、功劳大,为争取从轻处罚,他还写信给毛泽东,除对自己的罪行进行忏悔外,请求毛主席念他多年为革命事业奋斗,留他一条生路。没想到的是毛泽东很快作了重要批示,并于10月10日给时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刑庭审判长的雷经天写了一封信,叫他当庭宣读。

10月11日,在被害者所在单位——陕北公学大操场,召开数千人大会,进行黄克功进行公开审判。开庭后,公诉人先向大会陈述了黄克功作案的过程,黄克功也坦白了自己的犯罪经过,并申诉说:“她说你们共产党就是一帮土匪!’我一听到这一句话就不干了,我说:‘你要再说这样的话,我就打死你!’‘你敢?你们本来就是土匪嘛!’于是我才开了枪!”

后来审判长又特意问黄克功:“在哪些战斗中受过伤、挂过彩?”黄克功又历数了许多战斗的地名,让大家看了自己身上的伤疤。黄克功的述最后一个愿望就是:“……死刑如果是必须执行的话,我希望我能死在与敌人作战的战场上,如果允许,给我一挺机关枪,由执法队督阵,我要死在同敌人的拼杀中。如果不合刑律,那就算了。”

重新开庭后,审判长雷经天庄严地宣布了判处黄克功死刑、立即执行的决定。就在要行刑的时候,毛泽东的警卫员送来了毛主席的亲笔信。雷经天招手让黄克功回到原来的位置上,因为信中建议要当着黄克功本人的面,向公审大会宣读。信是毛泽东写的,信中写道:

雷经天同志:

你的及黄克功的信均收阅。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每一个普通的人。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

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当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自己行为决定的。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请你在公审会上,当着黄克功及到会群众,除宣布法庭判决外,并宣布我这封信。对刘茜同志之家属,应给以安慰与抚恤。

毛泽东

1937年10月10日

随着雷经天的声音停止,大家再将目光转向黄克功时,他才如梦一般醒来,高高地昂起头,然后又高呼“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打倒国民党!”三句口号,然后跟着行刑队走出了会场。随着黄克功被处以极刑,震惊中外的延安桃色杀人案件就这样平息了。

后来,毛泽东还在抗大特意作了一场“革命与恋爱”的讲演,提出了革命青年在恋爱时应遵循的“三原则”——革命的原则、不妨碍工作和学习的原则、自愿的原则。他要求大家从“黄克功案”中吸取教训,要严肃对待恋爱、婚姻、家庭问题,要培养无产阶级的理想和情操,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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