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先生日前与亲戚在纽约市共同购置新房,在没有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找到建筑公司将一家庭房屋改建成两家庭;没想到近日一名工人施工时眼睛受伤,向郑先生提起民事赔偿诉讼,郑先生立即求助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却称郑先生擅自施工而拒绝赔偿。

郑先生29日至美国福建同乡会求助。据他介绍,他与亲戚两人一起购置这套房屋,并共同决定将一家庭房屋改建成两家庭房屋用以自住;他们找到朋友推荐的建筑公司进行工程,而建筑公司又另找到小包工程队施工。
郑先生说,近日小包工程队的工人施工时意外弄伤眼睛,“我根本不认识建筑公司找的小包工程队,听说伤势没有很重,但对方还是告我”;郑先生收到法律文件后立即找到购屋时购买屋主保险(Home Owner Insurance)的保险公司求助,但保险公司认为他在没有通知保险公司的情况下擅自修筑房屋,已不属于原先购买的保险方案,因此拒绝协助赔偿。
律师戴禺指出,郑先生作为屋主虽已购买保险,但屋主保险在房屋进行改建或改变用途时都要通知保险公司、以更新或加购保险方案,例如房屋改建、 装修、加盖等工程或是房屋出租等;倘若保险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装修时工人发生意外、出租时租客发生问题,保险公司皆可以拒绝负责赔偿,也不会替屋主聘用律师;因此戴禺认为郑先生应要自聘律师应诉。
所幸戴禺认为郑先生只要自聘律师,胜诉机率大。戴禺进一步解释,纽约州劳工法规定,三家庭以上住宅楼宇屋主及商业楼宇业主,有责任提供建筑工程劳工必要的保护措施,倘若屋主或业主未能保障劳工安全而导致劳工受伤,劳工可向屋主或业主索赔;然而郑先生及亲戚的房屋仅是两家庭住宅,因此无法按劳工法来提告,也无法以劳工法为依据索要意外伤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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