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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居老妇死后 失联女儿突然出现了

住在高雄冈山的84岁钱姓独居老妇7年前因住家淹水,被紧急安置在安养中心,隔年因钱妇住家再次淹水,安养中心负责人郭女涉水将她救出后,征得钱妇同意以70万买下钱妇房屋,作为她往后长住安养中心的费用,不料3年后钱妇过世,她离家10多年的女儿出面主张母亲遭郭女诈骗贱价卖屋,要求郭女补给他价差155万,但一、二审均判沈女败诉。可再上诉。

钱妇的沈姓女儿起诉指出,母亲生前居住在该房屋约40年,10多年前她因积欠高利贷,担心祸延母亲才离家失联,且其父早逝,母亲因此成为独居老人,所幸热心邻居长年就近照顾母亲。

沈女说,2013年她得知母亲过世后返家,才知道母亲在2009年间因房屋淹水,被紧急安置在郭女经营的安养中心1周而认识郭女,隔年房屋再度淹水,母亲原本好好的在邻居家避难,却被郭女劳师动众搭救生艇将母亲送到安养中心,事后郭女又欺负其母年迈不知行情,以70万贱价买下市值240万的老屋, 主张郭女应再付155万元价差。

郭女则反驳称,钱妇因女儿多年失联长期独居,房屋又每逢大水必淹,因而于2009年莫拉克风灾时被紧急安置在她开设的安养中心,住了1星期。

2010年凡纳比风灾时水淹更高,她担心钱妇安危在风雨中涉水进入房屋营救,发现钱妇已在邻居家避难,她当时问钱妇有无意愿暂时入住安养中心,钱妇同意后,她将钱妇带回安养中心照顾,事后钱妇也因担心再淹水逃生困难,才决定由她买下房屋,两人并谈妥以70万屋款加上每月6000老人津贴来支付每月18000元的住院费,她也承诺会让钱妇住到老死为止,绝非诱骗独居老人卖屋。

高雄地院审理认为,沈女离家失联多年,钱妇当时已高龄84岁,属无谋生能力且独居、需受照顾之人,对钱妇而言,有人照顾、看护、供食、陪伴才是最重要的。

由于法官勘验钱妇与郭女在民间公证人处公证过程的录影光碟,显示钱妇当时意识清楚,经公证人逐一确认契约内容,并向钱妇说明房地公告现值约160万元,买卖价金70万元及政府津贴每月6千元,支付安养费每月1万8千元,如果不足额仍由郭女负责到过世,如有剩则由钱妇女儿领回等,当时钱妇还回答女儿已经跑了等情,可见钱妇当时精神状况正常,也清楚出售房地价格远低于公告现值,认为并无被骗卖屋情形,判沈女败诉;上诉后,高雄高分院也认为沈女主张无理由,仍判她败诉,可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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