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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离异妇女再婚仍须过百天

日本政府批准法律修改案。根据这一修改案,日本离异妇女将必须在100天后才能被批准再婚。日本内阁的决定遭到联合国人权团体的批评,它们认为这种限制是对日本妇女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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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最高法院去年12月份做出裁决,认定之前规定的离异妇女需要等半年才能再婚时间过长,日本内阁之后批准将再婚期限缩短到100天。

新版的法律必须在日本国会听证会上获得通过。星期一公布的 联合国消除歧视对妇女公约委员会声明说,日本修改1898年通过的《民法典》不足以纠正日本对妇女的歧视。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还批评日本立法中规定配偶双方必须拥有共同的姓氏,这种做法导致妻子被迫姓丈夫的姓。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认为,日本法律的这些规定来源于日本家庭父权制,在这样的制度下,男人是绝对的一家之长,女人的权利要少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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