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纽约市男子在去年从一艘靠岸的纽约史泰登岛渡轮(Staten Island Ferry)上跃下自杀,后来溺毙。该男妻子7日提起“过失致死”(wrongful death)诉讼,索赔1000万美元,并坚称如果市政府当时能提供适当的救援措施,就可能救他一命。

纽约史泰登岛区水手港(Mariners Harbor)居民瑟巴・布朗(Seba Brown)表示,其夫赖瑞・布朗(Larry Brown)去年3月12日早6点40分从渡轮“美国精神号”(Spirit of America)上“失足落水”。当时,该渡轮正停靠于史岛圣乔治渡轮站(St. George Ferry Terminal)。
布朗在民事诉讼中称,其夫溺毙因为渡轮员工和其他市工作人员“在危机关头无视安全规范操作;无视或未能提供帮助(呼叫援助或向当时正在溺水的死者施救);无视或未能及时向死者扔出救生圈。”
另外,她还宣称市政府未能在事发现场提供“救生竿”(rescue pole),或即使有“救生竿”也未能将其及时投入使用。
在她的诉状中,没有提到她的亡夫跳河自杀的事。
布朗的律师波瑞尔(Jeffery Borrell)说,“难道落水的人都没有被施救的权利么?”
布朗是她已故丈夫的财产管理人,现已对市政府和纽约市交通局提起诉讼。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