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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坑事故索赔 须90天内上报市府

皇后区伍先生问:今年春节期间,我带着一家老小开车离家出游,没想到刚开出位于皇后区白石镇的住家没多久,就开进了一个马路中间的一个约六、七�深的路坑里。我的车是底座较低的小轿车,加上车速较快,车子承受了不小的磨蹭和撞击。度假回来之后,我把车送到修车厂检修,才发现前纵梁和前横梁几乎完全扭曲变形,修车已经花费了数百元。我想问,由于市政设施存在隐患问题导致我的个人财产受到损失,是不是可以向政府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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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市交通局(DOT)答:冬去春来、气温逐渐升高,道路因为冬天气温低、雨雪和雪盐等因素的影响,容易产生路面坑洞。我局负责纽约市内市级所属的道路路况、交通设施等维护和管理工作,如果司机因为道路坑洞未得到及时修缮而导致车辆受损,有权在事故发生之日起90天内向市府申请赔偿(Notice of Claim),由专员对案件展开调查,并制定赔偿方案和金额。如果损失重大,此类案件的法律有效追诉期为1年零90天,当事人可请律师向市府索偿。

首先,你在马路上开车时如果遭遇路坑,建议你立即停车将路坑、车辆受损部位及路坑周围的道路路况用手机等电子设备拍摄留证,并且留意周围是否有目击者,留下对方的联系方式,请他为事故情况作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你可以拨打市府热线电话311,也可登录市主计长网站公布的“电子呈报”(E-Claims Filing)页面http://comptroller.nyc.gov/forms-n-rfps/e-claims-filing/进行举报。

在上述申报过程中,你所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事主名字和报住地址、事主的联系方式及生日、社安号(SSN)、事故汽车的保险承保公司名称,还有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和日期、事故发生的详细地点、事故现场照片或其他物证、事故过程的简短叙述。如果你聘请了律师代表你向市府索偿,也需要将代表律师的姓名和所属律师事务所一并呈报。同时,在有目击证人的情况下,你也要把目击证人的姓名和联络方式等信息告知市府,以便查询。

提醒因路坑遭受个人财产损失的事主,市府有义务就已经报修15天及以上的路坑造成的个人损失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经查酿祸路坑未被报修或报修时间不足15天,在大多数情况下市府有权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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