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绿委提案 总统卸任3年内赴陆须报备

声明:本文转载自 「韩熠博客」,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民进党立委罗致政等19人拟具“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9条条文修正草案”,提案说明卸任未满3年正副元首,需于出访前1个月向现任元首报备,始得前往中国大陆。此提案在25日院会已经完成一读,交付内政委员会审查。

提案指出,涉及“国家”机密且退离职未满3年之政务官需向内政部申请许可,始得进入大陆地区,以保护国家机密。然而总统、副总统握有更多国家机密,却无法令规范其行为准则,形同“国家安全”管理之疏漏。

文章配图

绿委提卡马条款

因此提案修法,卸任未满3年之正副元首,需于出访1个月前向现任总统报备后,始得进入大陆地区,不得于现任元首及人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迳行前往。以此完善相关规定并提升“国家安全”。

此修正草案由民进党立委罗致政、蔡适应、吴琪铭、陈亭妃、林俊宪共同提案。陈素月、吕孙绫、陈明文、赖瑞隆、高志鹏、邱议莹、张廖万坚、徐国勇、洪宗熠,周春米、钟孔照、余宛如、吴焜裕、陈莹共同连署。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