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内线交易疑云,总统当选人蔡英文胞兄蔡瀛阳主导的“富钛投资”为浩鼎前十大股东,为厘清外界疑虑,富钛投资28日晚透过律师连元龙发布声明,持有国内投资标的已于3月18日信托,浩鼎股票也悉数交信托机构,在一年内将以不影响市场方式全权处分出清。
金管会28日晚表示,目前“公务员服务法”,针对公务人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投资已有一定规范;但若要扩大规范到公职人员“亲属”,须由主管机关铨叙部修法,非金管会职责。

蔡英文胞兄蔡瀛阳主导的“富钛投资”声明称,持有国内投资标的已信托(图源:中央社)
金管会证期局局长吴裕群表示,金管会已将浩鼎案调查结果移送检调,是否有内线交易,检方侦办中。
声明全文如下:
一、本公司持有国内投资标的已于3月18日信托
本公司持有之国内投资标的,已于105年(2016年)3月18日依信托法规与华南银行、华南永昌投信,签订信托契约及全权委托投资管理契约(均由受托机构全权营运管理,已属盲目信托),信托股票业已陆续完成信托移转。
二、浩鼎股票悉数交信托机构以不影响市场方式全权处分出清
虽依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营利事业应以关系人规范者,仅限于公职人员本身或该条第一、二款规定人员有担任负责人、董监事或经理人之公司,单纯投资行为并不受本法规范与限制。
然而为免日后影响总统施政空间,经反复思量,本公司已授权华南银行与华南永昌投信,全权将信托的浩鼎股票,本其专业投资判断,于信托期间内依投信法规以不影响市场方式,分次处分出清;出售次数、时间、价格、数量均由受托信托机构全权决定,本公司完全不介入。惟为避免影响浩鼎股价波动与投资人权益,也避免在库藏股实施期间卖股遭质疑,信托处分期间约定为一年以内出清持股,一年后即不再持有。
三、祈请主管机关尽速公布浩鼎借券名单、查察内线交易
本公司从未有借券浩鼎股票予他人情事。为避免无谓流言蜚语混误视听,保障合法、查察非法,祈请主管机关尽速公布出借浩鼎股票股东及借券放空投资人名单、数量,并请查明藉解盲消息而进行内线交易、炒作股票之情事。
四、盼望明确订定高层公职家人亲属投资与公开规范,依法执行
现行法令,对总统(含当选人)家人亲属现有投资之公开及管理、将来投资之限制为何并无规范,建议应订定明确法律规范,以利相关人员依法适从。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