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漫画中,哥谭市是最著名的虚构城市之一,也是蝙蝠侠的根据地。几十年来,经过许多漫画的添砖加瓦,这座城市已经成为一个非常复杂的体系化场所。
「哥谭」这个名字首次作为蝙蝠侠的城市出现,是在1940年的《蝙蝠侠》第4期中。为哥谭市定名的是编剧比尔•芬格,当初也是他和画家鲍勃•凯恩一起创造了蝙蝠侠。他是这样说的:
「我原打算把哥谭市取名『公民市』,接着试了『首都城』、『海滨城』,然后我翻开一本纽约电话簿,看到一家叫做『哥谭珠宝店』的店铺,于是就这么定了:哥谭市。我们没有把它叫做纽约,因为我们想让任何城市的读者都能认同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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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蝙蝠侠》第4期,1940年,这是「哥谭」这个名字首次出现
当然,哥谭曾经是纽约的外号(所以那家珠宝店才会叫这个名字),但在DC宇宙里,哥谭和纽约是两座互不相关的城市。虽然纽约不可避免地成为哥谭市的部分原型——毕竟DC公司多年来都位于纽约,不少作者也是纽约人——但也有一些作者为它赋予了其他城市,例如芝加哥的特点。而搬到纽约之后短时间内被抢劫了两次的弗兰克•米勒则认为,大都会是白天的纽约,哥谭市是夜晚的纽约。
其实一直到七十年代的漫画中,哥谭市都没有什么特殊之处,只是一个普通的城市而已。有普通的建筑、正常的居民,也经常能看见晴天。虽然有超级罪犯、黑帮和坏心眼的商人,但官方体制还是运转良好的。
七十年代中后期,随着蝙蝠侠在黑暗路线上越走越远,发生在夜晚的剧情也越来越多,整个城市的调子越发黑暗化。而八十年代中期,弗兰克•米勒推出《黑暗骑士归来》和《蝙蝠侠:第一年》,他塑造了冷漠的民众和腐败的公职人员,让哥谭市变成一座真正的罪恶之城——富人在庄园和华厦里饮宴,东区的巷子里则充斥着酒鬼与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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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里的哥谭市东区
1986年,阿兰•摩尔在《沼泽怪物》里为哥谭市追加了设定:哥谭市于1635年由挪威殖民者率先建立,后来由英国人占领。后续的其他作者,如彼得•密立根等,则为哥谭市数百年的历史贡献了若干灵异传说,比如这座城市的选址本来就受过诅咒,或者是有崇拜恶魔的邪教,甚至称这个城市的魂灵一直在通过栖居于此的大量蝙蝠守护着它。
1998年,DC计划推出一个大事件:哥谭市遭受了一次里氏7.6级的大地震,数十万人丧生,而美国政府不予救灾,直接放弃了哥谭市,让那些没有能力搬迁的市民——包括非法移民、伤残或患病的人、穷人——忍受了一年的饥馑、严寒与帮派战争。为了这一事件,DC委托画家埃利奥特•布朗设定了哥谭市的详细地图,以表现各个帮派在不同时期的势力范围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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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设定的哥谭市详图
这一设定以纽约曼哈顿岛为蓝本。哥谭被设定为位于东海岸的一个岛屿,这样只需封锁桥梁和隧道,就可以将整个哥谭隔离(诺兰的《黑暗骑士崛起》沿用了这个设定)。岛上有商业区、高端住宅区、娱乐区、加工厂和港口。许许多多曾在蝙蝠侠历史上作出贡献的编剧、画家、编辑,他们的名字在此时被用来为哥谭市的地名命名,同蝙蝠侠的传奇一起流传下去。
漫画和电影都在不断为哥谭市增添着新的诠释,丰富着这座虚构城市的历史与地理特征。随着蒂姆•伯顿版蝙蝠侠的热映,DC干脆依据1989年版电影里由安东•福斯特所做的场景设计,将漫画里的哥谭市也改成类似的样子。至此,哥谭市真正具有了独特的风格。而诺兰的三部曲则继承了布朗的地图,并增加了贫民区奈柔斯(Narrows)区,这一设定也已被漫画所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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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东•福斯特的场景设计被沿用到漫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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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兰《黑暗骑士崛起》中的哥谭市地图
在哥谭市的历史上,韦恩家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哥谭市的缔造者之一。今天的哥谭虽然犯罪率依然很高,但它不是没有「高大上」的区域,尤其是工商业非常发达(韦恩企业占据主要地位),以及还算坚挺的富人阶层。如果它真的烂到无可救药,也不会有人愿意住在那里了。近年来编剧们在哥谭市的历史上做了不少文章,出现了N大家族的设定(依据作品的不同,有四大家族、五大家族等不同说法),除韦恩家族外,凯恩家族(玛莎•韦恩的娘家)、科波特家族(企鹅)、埃利奥特家族(缄默)都曾是哥谭市数一数二的豪门,但如今有几家已经没落。
虽然蝙蝠侠总把哥谭看作是自己的地盘,但其实在剧情中,他既不是第一个,也不是唯一一个把哥谭作为根据地的英雄。初代绿灯侠阿兰•斯科特就是哥谭广播公司的总裁,美国正义会社也一度将总部设在哥谭;新52重启后,西部英雄约拿•海克斯也曾是哥谭市的居民。此外,除了庞大的蝙蝠「家族」成员:罗宾、夜翼、蝙蝠女、女猎手、蝙蝠女侠等等之外,还有不少魔法系角色都曾居住在哥谭,甚至包括上帝的复仇之灵「幽灵」在人间的化身。
自从弗兰克•米勒的《蝙蝠侠:第一年》开始,哥谭市的权力机关就被描写得腐败不堪。高官收受贿赂、同黑帮勾结;警察贪赃枉法、隐瞒证据、敲诈勒索、草菅人命。戈登被描写为当时唯一正直的警察(严格来说他还是有同伴的)。他当上局长之后,哥谭警局的风气才大有改善,但仍未能完全根除腐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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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警方和蝙蝠侠的关系始终比较微妙。早在蝙蝠侠三十年代刚刚出道的时候,他是被警方视作敌人的。后来戈登局长为他在法庭上据理力争,让蝙蝠侠赢得了官方的承认,于是在四十至七十年代,蝙蝠侠获得了官方或半官方的身份;但米勒的《第一年》重新让蝙蝠侠回到了从前那个被追捕的法外者。戈登当上局长后,同蝙蝠侠建立了合作关系,在警局楼顶设立了蝙蝠信号灯,将蝙蝠图案投影在哥谭市阴云密布的天幕上,用来召唤蝙蝠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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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漫画》第60期,1942年,首次出现蝙蝠信号灯
这个信号灯最初在1942年的《侦探漫画》中出现。虽然看起来很酷,但作为一种沟通手段,无疑是一种效率极低的方式。1966年的电视剧里就很少使用信号灯,而是让戈登和蝙蝠侠通过一部红色的热线电话沟通——考虑到三年前美苏热线电话(亦称「红色电话」)才刚开通,这部剧是赶了当时的时髦。
哥谭警方为了避免「警察无能到竟要靠不明身份的怪人破案」的舆论批评,一直不肯公开承认蝙蝠侠的作用,说「蝙蝠信号灯只是为了震慑罪犯」。《哥谭重案组》对此有更详细的描写:为了和蝙蝠侠撇清关系,信号灯的开关都不能由正式警员去按,只能由临时工——局里的收发员小妹负责按电钮,因为她不属于警察编制,警局可以宣称「召唤蝙蝠侠的是普通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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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重案组》
尽管如此,在其他城市的同行眼中,哥谭警方仍然是一个腐败无能、依赖蝙蝠侠干活的单位。以至于在哥谭市地震后,戈登想去别的地方找工作都不灵光,别人看来,他这个局长凡事都要依靠蝙蝠侠,作为警察实在丢人。
美剧《哥谭》部分取材于漫画《哥谭重案组》。这是一套以哥谭警员的视点展开叙事的系列,从中可以看到生活在蝙蝠侠阴影下的哥谭警察的工作与生活。他们没有超能力,也没有高科技装备和异乎常人的训练,面对的却是最凶恶的歹徒,牺牲的警察经常没人收尸。然而他们身为警察,总归还是要担负起维护治安的职责;可是在这个有蝙蝠侠在的城市,警察并不是那么好当。蝙蝠侠是大英雄没错,但当他出现的那一刻,普通警员的辛苦努力都显得毫无价值,难道就只能替他扫尾?更何况,在警察付出流血牺牲的代价时,为什么那些超级罪犯可以在精神病院里逃避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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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难怪哥谭警察对超级英雄并无感激之情。有人认为蝙蝠侠造就了那些超级罪犯,有人认为哥谭不过是蝙蝠侠和超级罪犯之间的战场,警察则是夹在他们之间的炮灰。他们的工资不高,却十分危险——因为首先面对各种超级罪犯的,并不是超级英雄,而是一线警员。比如某天两位警探刚值完夜班,收到线报说有人可能知道他们正在调查的绑架案的主犯情况。虽然已经下班,他俩还是决定去看看。本来满心以为只是十分钟就能搞定的问话,结果门一开,里面是超级罪犯急冻人。其中一名警探受伤,另一人直接被冻住,摔碎在地上⋯⋯就这么危险的工作,上面还认为他们在下班后继续调查是为了混加班费!哥谭市就是这样冷酷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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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哥谭市的民众对于蝙蝠侠的心态也是矛盾的。理论上蝙蝠侠是他们的守护英雄,但绝大部分人对此并没有切身感受——至少哥谭市并没有因为蝙蝠侠变得更安全。从前统治这座城市的是黑帮,至少还讲点江湖规矩;现在黑帮是没那么猖狂了,但换成一群喜欢随时玩大屠杀的疯子,让你莫名其妙就丢了性命。
人们的态度是容易被左右的。和漫威故事里那种专业黑超级英雄几十年的媒体相比,哥谭市媒体的立场并非一成不变,他们只是出于记者的本能追逐大新闻而已。不像超人故事里的《星球日报》,他们也不会一天到晚报导蝙蝠侠——也是因为蝙蝠侠行事比较隐秘,不像超人那样高调。
在五、六十年代,蝙蝠侠和公众的关系很融洽,经常配合各个单位的活动和研究,对民众也总是以「市民」相称;后来漫画走了黑暗路线,变成以威严服众,不过对孩子们还是很亲切;进入九十年代之后,蝙蝠侠刻意地将自己传奇化,小心地维护着自己「都市传说」的形象,不肯让公众知道自己是真实存在的,直到再也隐瞒不住为止。他希望大众害怕他,而不是尊敬他,为此宁可放弃自己的存在。哥谭市的神秘色彩,则加强了这一神话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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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反复斗争,蝙蝠侠对部分暴力程度较低的超级罪犯给予一定程度的容忍,比如企鹅和他的帮派,将他们留着作为情报来源,总比消灭掉更有利。这种平衡还催生出一种地下服务业,比如为蝙蝠侠和罗宾及超级罪犯订制服装的裁缝、为超级罪犯制造机关陷阱的木匠、专做罪犯生意的房地产掮客等。此外,哥谭市存在大量游走在正邪之间的角色,比如杀手汤米•莫纳汉——他是唯一一个挑衅过蝙蝠侠、坑过绿灯侠、帮助过超人和整个正义联盟的杀手。
这个城市值不值得救赎?连蝙蝠侠自己可能也无法完全确定。但问题并不在于它值不值得。他将哥谭市视为自己的玩具,像孩子一样紧抓不放。哥谭市孕育了他,选择他成为自己的守护者,成为一座黑暗之城的黑暗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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