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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男工地摔伤获赔65万元

华裔装修工人黄先生去年冬季于纽约市立大学一建筑工地从事装修工作,施工期间从10英尺墙面上摔落造成盆骨多处骨裂。近日黄先生与涉事大学达成和解,最终获得65万赔偿。

现年62岁的华裔装修工人黄先生来美务工多年,在2015年起进入纽约市立大学(CUNY)的一个校区装修工地工作。原本指望着靠着做辛苦的装修养家糊口的黄先生却被一起意外打破了原本平静的生活。

根据黄先生的代理律师介绍,黄先生受雇于一家华人装修公司,在CUNY的一处校园进行由于修建工程。在2015年1月,因暴风雪即将到来因此黄先生被老板要求为工地搭建雨雪棚。在施工过程中,黄先生站在楼宇外墙高约10英尺的施工平台上欲将雨雪棚所需的帆布进行固定。然而一阵大风忽然刮来将厚重的帆布吹起,同时将手牵帆布的黄先生重重的摔在了地面上。随后黄先生被送往医院救治,事故造成其盆骨多处骨裂,住院治疗两个月。

针对黄先生受伤事故的责任方,代理律师表示根据劳工法240条(section 240)要求,凡是在高空作业的劳工都应得到应有的安全保障。因此在黄先生的案件中,房东及屋主没有为劳工提供安全工作环境从而导致黄先生从10英尺高的施工平台上摔下。此案件属“section 240”范畴,可向该地房客及房东提起意外伤害赔偿诉讼。

黄先生事故发生装修工地的房客是纽约市立大学,房东则为州教育厅膳食住宿委员会(DASNY)。因市立大学的保险金额没有上限,保险金足以赔偿黄先生受伤痛苦及医药费,因此他代表黄先生提告时仅可将市立大学列为被告。最终黄先生的民事赔偿案于索赔法庭与市立大学达成和解,获65万美元赔偿。

律师同时提醒民众,当人身伤害或财务损失涉及对象为州政府单位时,索赔进程与市政府单位截然不同。针对州政府单位的索赔,民众则需要在自事故发生之日的90天内向州政府索赔法庭 (New York State Court of Claims) 提出赔偿申请 (Notice of Claim) 。而此后的民事诉讼官司也都将在索赔法庭进行,而不是州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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