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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山郊野公园发生虐猴案件

虐待动物的事情时有发生,但敢在公共场合堂而皇之的虐待动物,却很是少见,但无论如何,道德如此败坏之人都应得到制裁。

香港金山郊野公园内游客与猴子分享苹果(图源:VCG)

香港大埔道金山郊野公园27日晚发生虐猴案件,一名中年休班警员涉嫌知法犯法,用气枪扫射野生猴子,有市民发现其行为,于是 暗中报警。

警员到场调查,迅速拘捕一名男子,在场搜出一支气枪,并确认该男子是休班警员。事件暂列“虐待动物”及“藏有仿制枪械”处理。警方强调非常重视警队人员的操守,任何人员干犯违法行为,警队绝不容忍和姑息,定必严正处理。

被捕休班警员姓邓(40岁),驻守马鞍山分区,家住西贡。据称,此人曾经情绪不稳,为安全起见,不予佩枪,同时被调派至文书工作。

虐猴事件在港时有发生,2013年3月,47岁男子带年幼儿子到金山郊野公园射猴虐待,甚至将相片上网,男子最终被捕。2012年6月,有“马骝山屠夫”之称的凶徒在金山郊野公园虐待多只猴子,有的被泼腐液,有的被利器斩伤手脚,有市民在网上成立“关注虐猴问题”群组,向渔护署及警方举报。

根据香港《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虐猴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二十万港元(1港元约合0.13美元)及监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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