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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后落马省部级官员23人获刑 其中2人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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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受贿案3月30日一审宣判。冀文林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至此,据公开报道统计,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已有23人获刑。

这23人中,除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系因玩忽职守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外,其余22人均涉受贿罪、获刑均超过11年。其中内蒙古自治区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和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被判处无期徒刑,杨刚、谭栖伟、姚木根、郭有明等20人被判处11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2位涉受贿获刑的官员中,有19人的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其中中石油原副总经理王永春、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涉案金额最多,分别为4856万余元和4346万余元。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其余3人分别是,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祝作利涉案854万余元、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涉案810万余元、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涉案283万余元。

另外,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山东省委原常委王敏、海南省原副省长谭力、山西省委原常委聂春玉、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陈铁新、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书记申维辰、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等人已经过堂受审,目前尚待宣判。

十八大以来落马省部级官员23人获刑

冀文林

海南省原副省长

受贿

2046万余元

12年

杨刚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

受贿

1379万余元

12年

李东生

公安部原副部长

受贿

2198万余元

15年

谭栖伟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受贿

1143万余元

12年

姚木根

江西省原副省长

受贿

2302万余元

13年

郭有明

湖北省原副省长

受贿

2379万余元

15年

沈培平

云南省原副省长

受贿

1615万元

12年

祝作利

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

受贿

854万余元

11年

阳宝华

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

受贿

1356万余元

11年

李崇禧

四川省政协原主席

受贿

1109万余元

12年

郭永祥

四川省文联原主席

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4346万余元

20年

王永春

中石油原副总经理

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

4856万余元

20年

李春城

四川省委原副书记

受贿、滥用职权

3979万余元

13年

蒋洁敏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

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

1403万余元

16年

陈安众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受贿

810万余元

12年

廖少华

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

受贿、滥用职权

1324万余元

16年

季建业

江苏省南京市原市长

受贿

1132万余元

15年

陈柏槐

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

受贿、滥用职权

283万余元

17年

倪发科

安徽省原副省长

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1300万余元

17年

刘铁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

受贿

3558万余元

无期

李达球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

受贿

1095万余元

15年

童名谦

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

玩忽职守

5年

王素毅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

受贿

1073万余元

无期

按获刑时间倒序排列;更新至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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