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内地出新规:吸毒艺人作品3年内不予播出

声明:本文转载自 「文竹博客」,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4月1日起,一批新规正式实施。其中,《上海市禁毒条例》4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广播影视、文艺团体及相关单位不得邀请因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三年或者尚未戒除毒瘾的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或者举办、参与文艺演出;对前述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商业广告节目,不予播出。

文章配图

娱乐圈吸毒成风,说到底,还是违法犯罪的成本太低,对于经济条件比较优越的明星们而言,这样的处罚太轻,根本形不成震慑。也许这样的法规出台,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明星吸毒现象吧。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