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香港独立的“香港民族党”28日宣布成立引来口诛笔伐,中央及港府30日先后批评港独。港区人大代表、行政会议成员罗范椒芬表示,《基本法》第一条已开宗明义说香港是国家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不容许港独,即使鼓吹也不可以,任何人提出港独都违反《基本法》。
罗范椒芬出席香港科技园创业培育计划毕业礼后表示,如有团体开宗明义提倡港独,已违反《基本法》第一条,不能在港注册成为一间公司。她又补充,《基本法》不容许港独,即使鼓吹港独亦不可以,因为是有意愿做这件事。

汤家骅等法律界人士认为港独若无武力行动则不涉及违法(图源:Reuters/VCG)
行政会议成员陈智思出席另一个活动后被问到如何看港独,他指自己无法律背景,不评论主张“港独”是否违法,但他认为,主张港独人士并没弄清楚港独的可行性,相信香港大部分市民都不会主张独立,因《基本法》列明香港是国家一部分,香港无可能独立,而经济、社会层面上与国家息息相关,不可能完全分割。
陈智思又批评,分裂国家的主张对于中港关系是“帮倒忙”,令其他国家误以为港人真的计划独立,最终将冲击政府管治及一国两制。
另外,《大公报》及《文汇报》31日发表社评,批评“港独”组织违反国家宪法及破坏基本法,促请港府“依法追究”。
《大公报》社评表示,该组织成员只有二十多人,表面看来“小猫三四”,难成气候,但危害性却绝不能低估,又指“港独”言论近日招摇过市,甚至成为院校论坛、电台节目、报刊政论的热议题目,俨然成了港人社会一个可以拿到太阳底下公开讨论的议题,甚至可以由港人“自行决定”的议题,谬误程度,令人瞠目结舌。
该社评又指,特区政府拒让“香港民族党”注册成立,是应有之义及绝对正确,但仍不足够,相关部门须密切注视其言行举动,坚决禁止有关人等以“香港民族党”的名义公开活动,包括在报刊发表文章、派发宣传单张、出席论坛和电台节目等,“务必要全面封杀,除恶务尽,以儆效尤”。
《文汇报》社评则指,无论从法理角度及历史文化渊源上,抑或现实条件来说,香港都是不能独立及无法独立,“这是一个常识性问题,不容讨论”,又说“在13亿中华儿女的强大意志之下,所谓‘独立建国’只是绝不可能实现的痴人说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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