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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独违基本法 袁国强: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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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香港独立的政党“香港民族党”3月28日宣布成立,随即引来中央及港府高调斥责此举违反《基本法》。政务司长林郑月娥表示,港独是错事,违反《基本法》和一国两制,应受到谴责。

律政司长袁国强则表示言论自由并非没有限制,并称希望任何人勿以身试法,包括该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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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族党在记者会上宣布成立

林郑月娥称,留意到社会人士已就这事表达强烈清晰立场,她亦认为“有的事情要分黑与白、对与错,不能含糊”,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提出港独是错的事。她呼吁要看清其本质是违反《基本法》、违反一国两制,应该受到谴责。她又指港独是罔顾香港700万人褔祉。

袁国强也认同,港独主张与《基本法》相违背,包括基本法第1条及第12条,而言论自由并非没有限制。但他强调这并非表示违反《基本法》等同违反任何刑事法例,只会在有可能发生刑事罪行时跟进。

袁称有留意“香港民族党”宣布成立的记者会,特别是解说政治理念、行动及可能采取的手段,认为有必要审视情况,现阶段不评论会有什么跟进行动,但“若不只是开记者会,有其他行动,就要密切留意”。

袁国强称不希望任何人以身试法,包括该党相关人士,“若不清楚的话请咨询他们的法律顾问”。对铜锣湾书店股东李波的事件,袁国强表示,警方仍在调查,希望采取相关跟进行动,事件仍未有画上句号。

此外,身为大律师的公民党议员杨岳桥认为,《基本法》并无处罚条例,而同为大律师的民建联马恩国则说,很难以《刑事罪行条例》第9条检控。杨指“鼓吹”港独的言论和《刑事罪行条例》中的“煽动罪”是两个不同概念,需要有实际行动才可能会被定罪。他又说如果有人主张“一国一制”,即完全跟从一国的那一套,都不符《基本法》,但他质疑会否同样招致如此高度的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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