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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这个案子的关键点总结一下

第一,是不是“仅仅靠小孩证词定罪”。很多人说小女孩早熟有编造的可能,并且举出别的性侵案作为证据,甚至还有德国电影。不要忘了,这是刑事案,不是民事案。民事案只要有利的证据相对于不利的证据更多就可以判。刑事案需要beyond reasonabledoubt才可以判。什么叫做beyond reasonable doubt? 就是任何一个“reasonable"的人,来看这个证据,都会认为他有罪。这可不是随便说说就能定罪的,肯定还需要小孩的证词,当时的环境,其他人的证词,被告自己的交代,合成一条证据链。就算不是完美的,至少要beyond reasonable doubt的。陪审团整整一个星期听取双方辩论,审查证据,绝不可能仅仅是小孩的话。如果小孩说,老张在楼上花了20分钟猥亵她,而两个工人都坚决作证说老张在楼上从来没有待过超过5分钟,陪审团会判有罪吗?第二,小孩撒谎的可能性。小孩撒谎是很常见的,但是6岁小孩,无论心理多么成熟,多么坏,要撒出一个司法人员和律师都不能分辨的谎言是不可能的。youtube上有无数的审讯实况录像,大家可以上去看看。不要说6岁小孩,就连成年人都根本撒不出没有漏洞的谎言,除非你take the 5th,保持沉默,否则只要开口撒谎就一定会被抓住漏洞。何况这个案子小女孩的证词,说了很多事,如果是编的,根本没有可能没漏洞。更何况她说的话还要和证人的证词互相印证。

第三,小女孩父母的动机。如果他们是明明知道老张无辜还诬告,这得多么强的动机?如果说是为了赔钱,老张一个搬家的能有啥钱?为了这点钱把孩子的前途名声搭进去?而且把一个大男人搞进监狱25年,这是多大的仇,如果是纯粹的冤枉,不怕老张出来杀他们全家?别忘了,小女孩的父母是投资移民,老张是体力工,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如果你有份正当工作,你敢平白无故去Chinatown招惹偷渡客吗?那篇喊冤的帖子,很多戏剧化的和有意误导的内容,什么坚持无罪的陪审员去厕所哭啦,什么仅仅靠小孩的证词就判有罪啦,什么开庭当日数百人来支持老张啦。我倒是想问问,如果你听说当年给你修水管的工人犯了猥亵罪,你觉得这个人不错,但是你回去法庭支持他?最多就是个搬家认识的交情,难道这几百人都敢打包票他内心不是个childmole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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