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4月5日,中共通报了郭伯雄案。当日,中国军事检察机关就郭伯雄案相关问题答记者问,并回应了外界关注的郭伯雄军衔如何处理等相关事宜。

郭伯雄2007年旧照(图源:VCG)
军事检察机关负责人表示,“对犯罪军人军籍、军衔的处理有两种途径:一种是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一百二十条第(四)项和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由军队有关单位决定开除其军籍、取消其军衔。另一种是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中央军委关于剥夺犯罪军人军衔》第二条之规定,由军事法院判决依法剥夺其军衔;而后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一百二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由军队有关单位决定开除其军籍。对郭伯雄军籍、军衔的处理,军事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将依法依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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