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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规定公民参选不得接受境外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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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分别修改《重庆市实施选举法细则》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并已开始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副主任余亚东对四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解读,余亚东介绍,新修改的《重庆市实施选举法细则》增加了公民参选不得接受境外资助的条款,对于违反的,将不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已列入名单的从名单中除名,已经当选的则当选无效。此外,还新增了公布当选代表名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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