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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靓颖起诉媒体被驳回 发文痛诉事件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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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张靓颖在微博中晒出长文截图,并写道:“原本以为不用把事情放到公众眼前,也能为自己讨回公道。现在看来,普通老百姓要打官司还真是不容易。低调走法律程序,结果走走走走走…被告人走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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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靓颖发文称打官司真不容易(图源:V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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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靓颖发长文讲述事件始末(图源:新浪微博“张靓颖”)

张靓颖长文称,2015年2月《北京青年周刊》在其杂志及官方微博平台、微信平台等网络信息平台上刊文发题为《我们为什么要嫌弃张靓颖》、署名为张纳的文章,并被其它媒体多次转载。

张靓颖方认为该文章侮辱性和诽谤性的言辞极大损害了张靓颖的公众形象和声誉,并多次要求《北京青年周刊》及张纳本人赔礼抱歉以消除影响,但都遭到拒绝。

2015年5月,张靓颖方就该事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金。然而,法律程序一步步走下来,再加上被告的反复推脱,截止2016年4月6日,张靓颖方及代理律师依旧没有收到书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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