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709案代理律师和家属集体到天津市检察院控告

声明:本文转载自 「自由亚洲」,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2016年4月6日上午,709大抓捕案的代理律师和家属一起到天津市检察院控告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看守所以及警察李斌违法滥权剥夺709律师辩护资格恶劣行为,天津市检察院将在15天内给予答复。

文章配图

文章配图

一位参与的代理律师说:“今天上午与大家一起去天津市检察院控告公安局看守所及李斌的违法滥权剥夺709律师辩护资格恶劣行为,这次被重视一些,出来个李姓副处长与此前的杜科长一起接待控告的律师和家属。他们给的答复是已经与二分检察院联系过,让直接再去二分检察院控告交材料,或给答复。午后与卢律师一起去看守所要求依法会见各自被关押的人权律师。被告知李斌出差不在得等他回来才接待律师。之后再去天津检察二分院进行控告,这次的态度有所转变,留下了律师的证明材料和控告材料。同时给了一份控告申诉材料收取清单,告诉将在7天内进行处理、15天内给回复处理意见。结果会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文章配图

文章配图

文章配图

文章配图

此外,关注709大抓捕的湖北公民张爱嘉4月6日下午再次到天津市看守所为被抓捕的维权律师和维权人士存钱,却遭到拒绝。张爱嘉说:“下午去天津看守所接待窗口要求存钱,说了半天还是不给存,说看守所有规定只有里面的人电话通知要求存钱存物了家属才可以存。磨了好一会才说如果拿逮捕通知书亲属第一次来可以存点衣物钱什么的,第二次也得按照规定等里面电话通知才可以存钱存物。 我上车了,我走了,天津,我会记住你!既然不让我为英雄存钱,我打算先邮寄包裹,等待英雄们的辩护律师会见,再不行就直接约朋友来关押英雄的看守所门口举牌,人的感情是需要方式宣泄的。”

文章配图

文章配图

文章配图

对于709被抓捕的维权律师和维权人士,有维权人士呼吁大家一起关注。“【我们一起关注709,声援被捕者】请大家在各种关注的同时,一定拜托关注国内的709案件。因为,709案件的走向直接关系着国内民间的生存空间,直接影响国内民间的心理;709案件若没有一个好点的结果,大部分人权律师及其他人权捍卫者(人权活跃人士)被判刑,中国民间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处于压抑状态,更多的律师将小心翼翼谨小慎微,其他人群已将被恐惧笼罩。现在家属和辩护律师守住了阵型,但也是苦苦坚持支撑,家属联同律师与打压当局处于残酷相持之中。请大家给与关注和各种形式的支持!”

蔡瑛、马连顺律师:要求对天津市公安局违法侦办李和平案件、侵犯律师辩护权之行为进行法律监督并立即纠正的控告

控告人蔡 瑛,湖南湘军律师事务所律师。

控告人马连顺,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控告人天津市公安局

被控告人赵飞,系天津市公安局法定代表人,职务局长。

控告要求:

1、 立即对天津市公安局非法羁押、秘密审讯、侵犯辩护权等错误侦查行为提起法律监督;

2、 立即纠正天津市公安局禁止辩护人会见李和平,非法解除控告人辩护权的违法行为,尽快安排控告人会见李和平;

3、 追究被控告人天津市公安局和被控告人赵飞滥用职权之法律责任。

控告事实:

北京律师李和平,2015年7月10日中午在北京家中被天津警方带走。2016年1月8日,天津市公安局经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李和平。

控告人系李和平妻子王峭岭依法委托的两位辩护人,自2015年7月16日接受委托起,多次到被控告人及其下属的河西分局处询问李和平涉案情况和人员羁押处所,要求会见李和平并获取有关法律文书,但律师辩护权一直受到天津警方的侵犯。

2015年7月10日至2016年1月8日,李和平一直下落不明生死未卜,被控告人及其警务人员拒不告知案件承办人员、涉案罪名、羁押地点,拒绝出具法定告知文书,禁止会见,禁止通讯,禁止家属提供生活必需品。

2016年1月20日,李和平妻子终于收到被控告人于1月8日下达的逮捕通知,得知李和平羁押于天津市第一看守所,涉嫌罪名为“颠覆国家政权罪”,李和平妻子即提出为李和平提供生活费,遭到拒绝;2月17日,控告人前往天津一看再一次要求会见,被控告人的警务人员李斌直接口头解除了两位控告人的辩护权,并明确表示今后“不再接待”。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不仅是刑事诉讼原则,也是宪法原则,且这种辩护权不因所涉罪名、情节严重、认罪态度等受影响。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八条规定“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解除委托关系的,办案机关应当要求其出具或签署书面文件,并在三日以内转交受委托的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

由此可见,被控告人警务人员李斌空口无凭解除控告人辩护权的行为,是天津警方违法抓捕、非法羁押、秘密审讯李和平的继续。也就是说,虽然控告人多次对天津警方违法侦办案件提出控告,甚至曝光,被控告人不仅不予纠正,反而变本加厉从无视涉案人员基本权利进而剥夺和侵犯辩护人执业权利。控告人对被控告人这种肆意践踏法律和人权的现象感到极为愤慨和忧心,如此下去,法将不法!

综上,控告人向你院提出控告和举报,要求你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立即纠正被控告人违法侦办案件,侵犯控告人辩护权的行为!

此致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控告人:蔡瑛 马连顺 律师

2016年4月6日

文章配图

文章配图

文章配图

下面是709被捕律师谢阳妻子被边控的详细经历:

我于4月4日从深圳经罗湖口岸,想到香港旅游。11点30来到办理出关手续的大厅,把港澳通行证交给一位女工作人员,她几秒钟就看到电脑系统的提示与别人不同,马上和2米外的一个警察示意他过来,然后把我的证件交给警察,他带我到一个4平米大小的玻璃房子,把我交给另外两个女警察,拿着我的通行证走了。

看守我的其中一个警察,站在门口,直直地盯着我,也不看别的地方。几分钟之后,我被盯毛了,我也直直地盯着她看,她才偶尔看看别处。两人都站在门口,除了监守我,一直在拉家常:孩子上学啦、新买的皮鞋啦、值得逛的商店啦,等等。

7分钟左右,换了班,来了两个另外的女警察。

大约10分钟左右,进来一个女警察,快速把玻璃房的窗帘都拉上,我感觉不安全,就问她为什么拉窗帘,她说马上就要处理我的事,是为我好,免得处理时我不好意思。我反驳她:“你快把窗帘拉开,你这样做我反倒感到不安全,我的事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她说她在执行任务,不能打开窗帘。

我以为马上会有结果,可左等右等也没看到有人通知我什么。我问她们,她们说在查,快了。期间我想看看时间,准备拿手机时被她们制止了。我饿了,想把包里的牛肉干拿出来,也被制止了。

20分钟左右,进来一个男警察,警号是2420,我没记住。他拿了一张纸,普通收据大小。他核实了我的姓名,就说:“我现在向你宣读一个决定,由于你的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有关公安机关决定限制你的出境。”我相当愕然,他问我听懂了没有,要不要再念一遍,我就要他再念了一遍。

我问他哪级公安机关做的决定,他说不知道。我继续问他对我的限制出境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什么时候结束,他也说不知道。他说他是执行任务的。

接着他和其他两个女警察就催我走:“拿着你的东西,往那边走。”

就这样,一个遵纪守法、在谢阳被捕后依然遵从国保对我的的四不政策----不接受媒体采访、不出境、不和其他受害家属密切联系、不通过微信来传播真相的709受害律师的听话家属,变成了危害国家安全的人。我甚至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被锁定为此类人员。

我实感悲哀!

谢阳律师妻子陈桂秋

评论 (0)